
標題: [哈拉] 擄人撕票居然可以無罪釋放...囧 [列印本頁]
作者:
chenss 時間: 2009-9-22 10:20 PM 標題: 擄人撕票居然可以無罪釋放...囧
這還有天理嗎...
該怪檢調單位太無能...始終找不到有效的證據
還是要怪司法單位為了面子急著想結案...
受害者的家屬情何以堪...乾脆自己動手把兇手宰了算了
[iframe]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22/17/1rl9m.html[/iframe]
作者:
jerryfocus 時間: 2009-9-22 10:25 PM
國際特赦團體???
這是啥 真有這樣的東西
有時候 就是人權作祟
人權固然偉大 但是也不能濫用吧
作者:
奶爸-昌 時間: 2009-9-22 10:27 PM
只有以暴制暴。
作者:
parcy81 時間: 2009-9-22 10:29 PM
jerryfocus 發表:
國際特赦團體???
這是啥 真有這樣的東西
...
殺人的有人權~~~
被殺的人權在那~~~~
我好想問問那什麼奇怪的團體~~~
也想問問~團體中他們的親人被侵犯時~~~~是否也要保護~~~
如果真的能做到~~~我只能說他不是人~~~~他的愛心比神還大
作者:
c.ch 時間: 2009-9-22 10:46 PM
那被撕票的就活該倒楣該死,
這是什麼濫判決..
作者:
thwjgs 時間: 2009-9-22 10:57 PM
parcy81 發表:
殺人的有人權~~~
被殺的人權在那 ...
朋友阿 這些人權團體
都是一些生活優裕的知識分子(第一滴血4的劇情一樣)
懂一些大道理 認為他們認知是對的 要努力去推廣
哪在乎別人的理念與環境
若是今天是他們的孩子 真的都能由衷原諒嗎???
讓我想起 間接傷害裡的劇情 阿諾靠自己找正義.....也在殺人???
所以電影是要告訴我們劇中阿諾 是個渾蛋??????
台灣司法亂七八糟 大家都知道
又沒有csi影集裡的警探們更沒有李昌鈺
就算是真兇 依十幾年前的辦案能力 哪來的有力證據
重點是國家法律制定細膩不足?????
科學辦案能力改進 為首先課題吧?????
作者:
happy0927 時間: 2009-9-22 11:07 PM
哎~~人權比人命重要啊~~~
真是沒天理啊
作者:
chris0150 時間: 2009-9-22 11:09 PM
人權團體是壞人的守護神??
作者:
李彥儒 時間: 2009-9-22 11:11 PM
司法只保護到30%的好人阿....
10%是有錢人的好人
另外70%是保護有錢人的壞人....
作者:
Odin 時間: 2009-9-22 11:12 PM
這種事真的是...唉唉唉.....
被撕票的不爽....
問題是找不到兇手的證據...
總不能就這樣判人家有罪啊...
我看這種事越拖越是沒輒...
後來可能真的是變成那樣吧...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09-9-22 11:24 PM
說真的 . 如果當年那些辦案人員能更加積極用心些 . 說不定這些人早就伏法 . 也不用受害家屬苦等 22年到現在還有再次面對如果不堪的傷痛 ... 
作者:
死神向前衝 時間: 2009-9-22 11:48 PM
現在台灣不就正在辦一件超大棘手案件~
搞到現在支持者還不是一樣不分黑白只要人權
有證據都不見得辦的了ㄌ............
還有一堆人一直說無罪
沒證據ㄉ只能碰碰運氣.....
唉..............

happy0927 發表:
哎~~人權比人命重要啊~~~
真是沒天理啊
作者:
2223 時間: 2009-9-22 11:53 PM
看看那個人權團體是哪一國的
把台灣的死刑犯 都丟到那去好了
作者:
new 時間: 2009-9-23 12:04 AM
parcy81 發表:
殺人的有人權~~~
被殺的人權在那 ...
大大說的好...有錢才有人權啦...
殺人要償命才是天理...強姦者要去勢..
不然下次換法官...人權團體他家人
被殺...被強姦...再來講....
我在來幫他
作者:
州捅 時間: 2009-9-23 06:17 AM
唉 司法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09-9-23 09:34 AM
州董 發表:
唉 司法
唉~濕法
作者:
冷小丫 時間: 2009-9-23 10:14 AM
為官的,家業雕零;富貴的,金銀散盡;
有恩的,死裡逃生;無情的,分明報應;
欠命的,命已還;欠淚的,淚已盡。
做了什麼,總是會有報應的...
若不是報應在自己身上,等報應在至親的人身上會更後悔...
作者:
focus沈 時間: 2009-9-23 10:24 AM
thwjgs 發表:
朋友阿 這些人權團體
都是一些生活優 ...
贊同大大的想法
將心比心....如果是那些所謂人權團體的人的親屬發生這種事情
他們還會在講求"人權"嗎
人權是給人用的.不是給一些殺人犯(擄人還撕票)用的:15
作者:
alida 時間: 2009-9-23 02:31 PM 標題: 回應
應該係以為大家會淡忘.
這樣放出來對被撕票家屬情何以勘.
人權不應保護壞人
作者:
MILK660 時間: 2009-9-25 02:19 PM
國際特赦團體 如果介入政治事件政治犯之類的比較適當吧 刑事還是讓司法解決
作者:
simon44 時間: 2009-9-25 02:36 PM
我覺得 台灣現在的環境 若要訴諸司法 ... 唉 ...
到不如訴諸媒體 還比較有效
媒體的與論 還比 司法公正些 ...
什麼 鳥 國際人權組織 ...
都是 一昧無知的幫犯罪者征權益...
被害人就沒人權了!?
真是莫名其妙 !!
要解決問題的方式有很多種...
看你有沒有心要解決此案而已...
作者:
冷小丫 時間: 2009-9-26 03:54 AM
哈哈.........媒體...
一年台灣有多少案件??
除了出一張嘴,媒體能幹麻??
強調人權會有諸多的弊端,
但是,難道不要人權會比較好??
多少人被所謂"科學辦案"屈打成招??
換個方式說,如果真的不是他幹的...
要不是這個案件一開始有用刑屈打成招,說不定案子早破了!!
也不會現在這樣要放也不是要繼續關也不是!!
家屬就只剩這最後一根稻草能抓!! 這又是誰害的??
這難道就是你門要的??
作者:
冷小丫 時間: 2009-9-26 03:57 AM
對了...所謂科學辦案並不是玩笑話...
當初我在上林老大的刑法時,
他老人家就大剌剌的在課堂上傳授怎樣墊電話部打人不留痕跡
(他老人家可是刑法權威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