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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士幫] 【分享】不要為了爭一口氣,而後悔莫及! [列印本頁]

作者: spathmcm    時間: 2009-9-14 02:46 PM     標題: 【分享】不要為了爭一口氣,而後悔莫及!

顏回愛學習,德性又好,是孔子的得意門生。

一天,顏回去街上辦事,見一家布店前圍滿了人。


他上前一問,才知道是買布的跟賣布的發生了糾紛。


只聽買布的大嚷大叫:「三八就是二十三,你為啥要我二十四個錢?」


顏回走到買布的跟前,施一禮說:「這位大哥,三八是二十四,怎麼會是二十三呢?


是你算錯了,不要吵啦。」


買布的仍不服氣,指著顏回的鼻子說:誰請你出來評理的?你算老幾?要評理只有找孔夫子,錯與不錯只有他說了算!


走,咱找他評理去!


顏回說:「好。孔夫子若評你錯了怎麼辦?」


買布的說:「評我錯了輸上我的頭。你錯了呢?」


顏回說:「評我錯了輸上我的冠。」


二人打著賭,找到了孔子。


孔子問明了情況,對顏回笑笑說:


三八就是二十三哪!顏回,你輸啦,把冠取下來給人家吧!


顏回從來不跟老師鬥嘴。


他聽孔子評他錯了,就老老實實摘下帽子,交給了買布的。


那人接過帽子,得意地走了。


對孔子的評判,顏回表面上絕對服從,心裡卻想不通。


他認為孔子已老糊塗,便不想再跟孔子學習了。


第二天,顏回就借故說家中有事,要請假回去。


孔子明白顏回的心事,也不挑破,點頭准了他的假。


顏回臨行前,去跟孔子告別。


孔子要他辦完事即返回,並囑咐他兩句話:


「千年古樹莫存身,殺人不明勿動手。」


顏回應聲「記住了」,便動身往家走。


路上,突然風起雲湧,雷鳴電閃,眼看要下大雨。


顏回鑽進路邊一棵大樹的空樹幹裡,想避避雨。


他猛然記起孔子「千年古樹莫存身」的話,心想,師徒一場,再聽他一次話吧,又從空樹幹中走了出來。


他剛離開不遠,一個閃雷,把那棵古樹劈個粉碎。


顏回大吃一驚:老師的第一句話應驗啦!難道我還會殺人嗎?


顏回趕到家,已是深夜。


他不想驚動家人,就用隨身佩帶的寶劍,撥開了妻子住室的門栓。


顏回到床前一摸,啊呀呀,南頭睡個人,北頭睡個人!


他怒從心頭起,舉劍正要砍,又想起孔子的第二句話


「殺人不明勿動手」。


他點燈一看,床上一頭睡的是妻子,一頭睡的是妹妹!


天明,顏回又返了回去,見了孔子便跪下說:「老師,您那兩句話,救了我、我妻和我妹妹三個人哪!您事前怎麼會知道要發生的事呢?」


孔子把顏回扶起來說:


昨天天氣燥熱,估計會有雷雨,因而就提醒你


『千年古樹莫存身』。


你又是帶著氣走的,身上還佩帶著寶劍,因而我告誡你


『殺人不明勿動手』。


顏回打躬說:「老師料事如神,學生十分敬佩!」


孔子又開導顏回說:


「我知道你請假回家是假的,實則以為我老糊塗了,不願再跟我學習。


你想想 :我說三八二十三是對的,你輸了,不過輸個冠 ﹔


我若說三八二十四是對的,他輸了,那可是一條人命啊!


你說冠重要還是人命重要?」


顏回恍然大悟,「噗通」跪在孔子面前,說:


「老師重大義而輕小是小非,學生還以為老師因年高而欠清醒呢。


學生慚愧萬分!」


從這以後,孔子無論去到哪裡,顏回再沒離開過他。


這故事讓我想起優克李林有首歌的歌詞:如果失去了妳,贏了世界又如何?


相同的,有時你爭贏了你所謂的道, 卻可能失去更重要的;


事總有輕重緩急之分,不要為了爭一口氣,而後悔莫及!


喜歡這篇文章嗎?你可以再看一遍~


~~隨遇而安  知足就是福~~

作者: =小嫺=    時間: 2009-9-14 02:53 PM

寫的不錯~推一個~^^
感謝分享唷!
作者: 咖哩雞    時間: 2009-9-14 02:59 PM

感謝大大PO上如此發人省思的文章
值得大力一推~~~~~~~
作者: kuohsuan    時間: 2009-9-14 03:00 PM

............
作者: randyho    時間: 2009-9-14 03:05 PM

好文 ~~~推一個
作者: brett    時間: 2009-9-14 03:08 PM

應該拿印有99乘法表的墊板給那個人看的

可是當下誰都不想認輸...
作者: 空展    時間: 2009-9-14 03:18 PM

相信每個歷練過的人都知道人生的道理

但偏偏[知易`行難] 好文一篇 共勉之~
作者: 死神向前衝    時間: 2009-9-14 03:21 PM

+1~
咖哩雞 發表:
感謝大大PO上如此發人省思的文章
值得大力 ...


作者: frank059    時間: 2009-9-14 03:31 PM


讚歐
作者: MiG29    時間: 2009-9-14 04:18 PM

收到...................感謝分享...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09-9-14 04:48 PM

這故事告訴我們原來 三八等於二十三 ...
如果說二十四的話 . 會出人命 !
作者: 小閔    時間: 2009-9-14 05:42 PM


作者: 綠茶    時間: 2009-9-14 09:42 PM

Ben.chung 發表:
這故事告訴我們原來 三八等於二十三 ... :0 ...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09-9-14 10:53 PM

受教了~
作者: 華仔    時間: 2009-9-14 11:00 PM

Ben.chung 發表:
這故事告訴我們原來 三八等於二十三 ... :0 ...

原來是這樣啊!
我知道了.....................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09-9-14 11:58 PM

華仔 發表:

原來是這樣啊!
我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