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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國道2號出現雷射槍加PDA照相(圖) [列印本頁]

作者: ~混混~    時間: 2009-9-3 02:53 PM     標題: 國道2號出現雷射槍加PDA照相(圖)

最近國道2號正在執行拓寬工程
而在大園交流道至大竹交流道間已立起施工圍籬
而這些施工圍籬剛好讓警察拿來當掩護

雷射槍設置地點為,國道2號,西向東,3公里處
各位大大行經此路段要注意囉

此mail為公司內部轉寄






作者: ~~Hayden~~    時間: 2009-9-3 02:56 PM

真會藏~~
作者: vince    時間: 2009-9-3 03:05 PM

所以說啦!!

被人討厭是有原因的

要取締就光明正大,躲躲藏藏,搞得好像做壞事一樣
作者: lauwai    時間: 2009-9-3 03:06 PM

哇咧   真的是無言
:15:15:15
作者: 藍點點蝸牛    時間: 2009-9-3 03:08 PM     標題: QQ

唉9月到了 政府要開始搶錢了
:15 :15 :15 :15 :15
作者: Chu08054    時間: 2009-9-3 03:45 PM

政府缺錢囉 連開罰單都要躲躲藏藏 ... 警察學校是不是有新增 "捉迷藏" 的課程呀, 看來學分還蠻重的喔
作者: 華仔    時間: 2009-9-3 04:02 PM

偷拍..............跟小偷沒啥兩樣!


:15 :15 :15 :15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09-9-3 04:13 PM

哇靠 ! 超賊的 .
難怪 "條杯杯" 又俗稱 "賊頭" ....
作者: CT9A    時間: 2009-9-3 05:06 PM

小弟提供幾個觀點
當然首先得確認這張照片是真的  (廢話XD)
再來是要確認那是警察舉發交通違規用的設備
如果以上兩者都成立的話...

我沒記錯這樣是不合規定的
印象中就是之前有警察躲在市區大樓偷拍機車行駛禁行機車車道
後來新聞報出來後就有一條規定
警察取締舉發違規 必需在道路範圍內
很明顯 那邊叫工地或草皮 不是道路...

提供一點個人淺見大家參考
作者: 85136690    時間: 2009-10-18 07:22 AM


作者: 小奕    時間: 2009-10-18 12:37 PM

又出來搶劫了...:15 :15 :15
作者: 比菲多    時間: 2009-10-18 12:45 PM

難怪會叫賊頭~不是沒原因ㄉ!!

爛人....:15 :15 :15 :15 :15
作者: ggyy    時間: 2009-10-18 12:59 PM

為何沒有看到警察北北
作者: 陳宇政    時間: 2009-10-18 01:11 PM

警察大人您以後如何告訴台灣的後代說
要「光明正大」的做人
作者: 小萍    時間: 2009-10-18 01:12 PM

另1種小偷(偷錢低)
作者: showa    時間: 2009-10-18 01:15 PM

沒有條杯杯...明天有空在去拆了它拿玩.....
作者: trf    時間: 2009-10-18 08:12 PM

就只會偷偷摸摸!
一點也不能讓人信服!
賊頭這個稱呼真是當之無愧啊!
作者: 老蘇    時間: 2009-10-18 10:35 PM

以前國1+國2是我上班必走的路
也貢獻了不少給國庫
不過自從台61+64通車後
已經很久沒走了國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