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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打人了..... [列印本頁]

作者: RC    時間: 2009-8-27 05:19 AM     標題: 打人了.....

打...打...打...打人了.....
[youtube]h9Fd1PEwhcE[/youtube]
作者: ZY-9738    時間: 2009-8-27 07:17 AM

真是白爛....現在災民最大

什麼事都會被放大處理

下一屆不想選了嗎....搞不清楚狀況

那縣長也是有誇張到.視若無睹:15

被嗆就要打人

那些政府官員去勘災被嗆不就死一堆了
作者: maruko.girl    時間: 2009-8-27 07:21 AM

唉!!!
一定是罵人罵的太過份了才會遭k
還要縣市政府來看他有沒有搞錯丫
那縣長的家屬是否可對他提出告訴呢?(公然侮辱)

被打活該...
但打人的也有不對
(議員是民進黨的....一點也不訝異)
作者: 白雲飛    時間: 2009-8-27 07:52 AM

maruko.girl 發表:
唉!!!
一定是罵人罵的太過份了才會遭k
還 ...

不過不管如何罵得過分
動手認真你就輸了


動手你就錯了
作者: a290861    時間: 2009-8-27 08:09 AM

他是罵縣長~災民難免有情緒化言詞~這已經屢見不鮮了~如果罵得太難聽~縣長可以充耳不聞~或是自訴誹謗罪o
但問題來了......動手打人的是縣議員~一碼歸一碼(所以一共2碼子事)~縣議員打人就是不對o(災民根本不是罵他~他打個甚麼勁呀?)
作者: maruko.girl    時間: 2009-8-27 08:17 AM

a290861 發表:
(災民根本不是罵他~他打個甚麼勁呀?)

這是路見不平 氣死閒人
作者: foolblue    時間: 2009-8-27 08:39 AM

執政的沒有作為跟擔當
官僚軟弱
在野的沒有專業跟氣度
只出一張嘴
不管執政多爛
批評的時候永遠看到光鮮亮麗
那些出嘴的誰到災區去了
打人這個白X議員不算
他住那邊
我以前也遇過ㄧ個市代表
佔公有地停車不準別人停
口氣差還想打人
雖然那時候我口氣也不是很好
市民代表很大嗎
民眾的監督最大
我說想叫媒體來採訪他就縮了
出一支嘴
作者: b0e0d    時間: 2009-8-27 08:42 AM

a290861 發表:
他是罵縣長~災民難免有情緒化言詞~這已經屢 ...

拿個例子來舉例好了

主人被欺負了...
難道說  主人養的狗  不會有情緒上的反應嗎??

把時間點拉回現在好了
縣長被欺負了  縣議員  理所當然要做一些事情來表示啦
有人說是兩碼的事
但我覺得  因該是差不多的事
作者: 遊戲狂    時間: 2009-8-27 09:08 AM

b0e0d 發表:
主人被欺負了...
難道說  主人養的狗  不會有情緒上的反應嗎??

恕我直言
拿人跟狗比....這個

不知是那縣議員只能當一隻狗還是.....

再說  縣議員也是民選
也是拿人民的納稅錢
也是靠人民吃飯
真要說的話...嗯~~~是人民養的狗
你罵你養的狗  牠會咬你嗎???
會的話  你還養牠幹什麼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8-27 09:10 AM     標題: 安唷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作者: s651127    時間: 2009-8-27 09:14 AM

...不管怎樣,動手就是不對!
作者: c.ch    時間: 2009-8-27 09:23 AM

不管怎麼說,
縣議員打人就是不對,
被打的當事人上新聞也說不和解,
還有不是民進黨的議員才會動粗,
我跟朋友就有跟國民黨的立委還有他的助理動過手,
所以不是只有民進黨的會而已..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09-8-27 09:52 AM

這其實就是法律問題,那個災民太激動了,用髒話罵縣長就是不對!
至於縣長要不要告他公然侮辱,縣長可以自己決定~~

但是這個議長~~人家災民是罵縣長耶,關你什麼鳥事~~
憑什麼打人啊?~~之後道歉還說動機沒有錯,
這算哪們子的道歉啊?~~
作者: 凡    時間: 2009-8-27 09:58 AM     標題: 不管怎樣,動手就是不對!

不管怎樣,動手就是不對!
不管怎樣,動手就是不對!
作者: 猛男日記    時間: 2009-8-27 10:12 AM

發表:
不管怎樣,動手就是不對!
不管怎樣,動手 ...

+1
作者: DSC    時間: 2009-8-27 10:55 AM

發表:
不管怎樣,動手就是不對!
不管怎樣,動手 ...

+1
作者: ZY-9738    時間: 2009-8-27 12:33 PM

遊戲狂 發表:

恕我直言
拿人跟狗比....這個 :1 ...

自由民主的國家

狗要護主沒錯..狗如果不護主那就白養了

護主的方法很多..人家沒動到你.

但你的狗就去咬傷人了就算你對也變成錯

自衛也要適可而止.狗主人放任不管說不過去
作者: lanber0202    時間: 2009-8-27 12:43 PM

領納稅人的錢
人民就是老闆
被老闆罵哪裡不對...
尖、酸、刻、薄都要接受
除非你拍桌說不幹了
那就你最大
作者: jrchen17    時間: 2009-8-27 12:50 PM

官.........唉~~
作者: RC    時間: 2009-8-27 12:54 PM

所以啦
大家快去學空手道跆拳道柔道
遇上不同意見的
一定是對手陣營來亂的啦
這樣打人是有合理性的
咱們一起回到蠻荒時代吧
作者: 小賭    時間: 2009-8-27 01:00 PM

拔槍吧~
作者: kuohsuan    時間: 2009-8-27 02:11 PM

小賭 發表:
拔槍吧~

這樣才屌~~讚
作者: RC    時間: 2009-8-27 02:53 PM

小賭 發表:
拔槍吧~

報告長官
單兵僅有肉槍一枚
僅能打妹
但是總是被妹打槍
單兵該如何處置?
作者: 遊戲狂    時間: 2009-8-27 03:28 PM

RC 發表:報告長官
單兵僅有肉槍一枚
僅能打妹
但是總是被妹打槍
單兵該如何處置?

請FSC眾車友以火力支援
讓妹挑一支適合的槍打
單兵繼續找其他的妹.......
作者: jrchen17    時間: 2009-8-27 03:46 PM

你們都好壞......色胚~
FSC真是一個淫亂的地方...
作者: 小灰狼    時間: 2009-8-27 06:06 PM

誰叫我們是死老百姓....他們是當官的官字兩個口....
作者: abc8    時間: 2009-8-27 08:58 PM

不管災民做出激烈言行,當官的領國家人民納稅錢當薪水的,先動手打人就是不對,但這種當官的好像有免責權之類的................罵人、打人好像不會怎樣吧.............................
作者: 死神向前衝    時間: 2009-8-27 09:06 PM


作者: 阿妮    時間: 2009-8-27 09:14 PM

現在災民最大 紀時有天殺的事情 也要事後再說
罵人的不對 可打人的就更不對了 何況是領老百姓錢的政府官員
何必跟錢途過不去~~~
作者: 北極熊    時間: 2009-8-27 11:16 PM

怕厚系摩擦啦...
作者: 北極熊    時間: 2009-8-27 11:17 PM

小賭 發表:
拔槍吧~

+10*10=10
作者: 藍海咖啡    時間: 2009-8-27 11:42 PM

當官的..很多都是流氓
作者: ryudo    時間: 2009-8-28 08:45 PM

遊戲狂 發表:

恕我直言
拿人跟狗比....這個 :1 ...

他就是不怕選不上啊
反正有樁腳, $$$夠much就OKOK啦~~
作者: ja1210    時間: 2009-8-28 10:38 PM

見笑轉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