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綜合討論] 我們的警察,眼睜睜看狗狗悶死在車內, [列印本頁]
作者:
SIMON526 時間: 2009-7-15 07:47 PM 標題: 我們的警察,眼睜睜看狗狗悶死在車內,
版大 不好意思重覆發文
真的只是想引起重視
我有發一篇文在 寵物版,
但這邊車友更多
只是想 引起重視
各位車友大家好
我在這6月份終於很開心的 入手 5D的小白 TDCI
只是我雖然每天都會上FSC來看看
但只認識的車友不多,也都只是當個潛水員
但今天真的很不開心,只為看到了這個新聞
桃園中壢狗狗受困轎車 活活烤死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3708
看了之後一天都心情很差,
我一整天在車上都在想,那隻小狗在面對死亡的痛苦時
看到車外有那麼多人卻沒人願意出手,
牠是在高熱的車內活活悶死的
相信車友們都明白,高溫的車內,連我們待10分鐘都受不了
何況牠是給悶死的,從拍窗求救 到 無力倒下 到死亡
而那些當警察的就見死不救
我剛才真的受不了 生平第一次 寫了封信給馬總統
也明白不見的有效
但 至少希望能為冤死的狗狗發個聲
狗狗什麼都沒做錯
錯的是命不好 遇到一個把牠關在車內的笨主人
運氣不好,遇到見死不救的警察,而在場的人也沒有勇氣
而我知道這件事,真的好希望我能早一點去救牠
我一定會 毫不考慮直接把車窗打破
各位大大 如果您也感同身受
也願意發個聲 引起大家重視
請到 下面這個網址 (馬總統信箱) 留個言吧
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oopmail/mailform/mailform.php4
或是您有其他發聲管道也好 ,小弟寫這篇文 ,只是為狗狗不值,我也有養狗
真的希望 大家能給小動物一點生存權,,,,
我也附上 寫到總統信箱的文章,只是真的希望引起重視而已
讓大家參考看看,謝謝大家
馬總統您好
第一次寫信給您,但真的只是覺的,需要一個能投訴的地方,請您看看下列這個關於 桃園中壢狗狗受困轎車 活活烤死 的事件。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3708&page=4
這是一隻狗在車子內被活活悶死的事件,但令我更在意的是,擁有公權力的警消說:「救狗只能在開放空間進行,車內屬私人領域,沒車主同意不行。」
而在現場,從早上到晚上,在30幾度的悶熱車內,狗狗從原本的趴在窗戶內拍打狂叫求救,到熱倒車內,到熱衰竭死亡,而您所轄管的原應是以救助生命為先的警消公權力,卻以事不關己的態度,眼睜睜看著一條生命死亡,而今天也有官方說法那車子是人民財產,不能去破壞,也有說那隻狗非保育動物,所以不到要去救的重要性,而在我看來,是令人不能認同的推責的籍口,真照這種說法,那我們何必去求助公權力,小老百姓出了事,就私了就好,之所以給您們公權力,不就是可以去強制做為一些小老百姓不能做的事嗎,
有公權力的人就算面對一條生命的死亡,也只是漠視說車子是私人財產,而說那隻狗不是保育動物,意思就像在說那隻狗命不夠值錢。
而我看到的是,當狗狗在拍窗求救時,牠悶在那高熱的車內,只求能有人救牠一命,而窗外的人,不是做不到,而是不做,當牠熱到倒下時,牠受到怎麼樣的痛苦慢慢的死去,牠在面臨死亡痛苦的當時在想什麼,而在車外的那些能救而不救的人,眼睜睜看著牠痛苦死去,說著:「救狗只能在開放空間進行,車內屬私人領域,沒車主同意不行。」他們對於事態的輕重緩急的判斷,到底是用什麼樣的思維和標準在決定。
我覺的這不是人命和狗命的問題,這是社會價值的問題,沒有公權力的人會怕麻煩,但如果連有公權力的人也是怕麻煩,更甚者如現場報案的人所說,警察根本不當一回事,那要如何能期待這樣的公權力。
我也是有養狗的人,當這個社會越來越亂,而社會問題越來越多,或許您會想,人的問題都忙不完了(社會治安,經濟,外交,政黨問題等),但我想說的是,當官的人和有公權力的人的態度,讓人民不能有期待時,您所治理的國家,您在當初所答應人民的更好的未來,只怕都還不會更好,連這麼容易救的狗命都救不了,我們還要怎麼去期待,還能期待什麼。
謝謝您在百忙中能看到此信,但更希望能真的立法保護小動物,,我們人類其實真的侵犯了這個地球及這些動物的生存太多,而現在連一個給牠們的生存的權力都如此漠視,我想這真的不難,也沒有什麼利益衝突的問題,只是保護動物,給他們一個生存空間而已,也是一個對生命的尊重,別再有官僚殺人的事,謝謝
台北有養狗的莊先生
作者:
tombay 時間: 2009-7-15 08:00 PM
不是不救...是現在的社會病了...
說不定好心,打破車窗救狗,
被有心人事或車主說救狗的人要偷車或破壞什麼的...
現在很多很多這種無理取鬧的人...
想想現在的新聞上,不就有很多都是這種人嗎?

作者:
jasson4220 時間: 2009-7-15 08:09 PM
tombay 發表:
不是不救...是現在的社會病了...
說不定好 ...
+1 ,

作者:
3219-JZ 時間: 2009-7-15 08:11 PM
為了救一條命 我才管不了那麼多咧
到時候要怎麼喬在來喬 反正錢能解決得問題都不是問題
就一條生命比較重要 我會直接敲玻璃 最好是警察也在
作者:
ㄚ華 時間: 2009-7-15 08:17 PM
先破窗 救狗~
管他媽的法條..
可憐的小雪 玻璃錢才多少....
作者:
nancore 時間: 2009-7-15 08:18 PM
這個主人是白痴嗎?
怎麼會在大熱天把狗鎖在車子裡
看完這個新聞讓我聯想到幾年前另一個白痴的狗主人
因為懶得用吹風機把剛洗完澡的狗吹乾
直接把狗丟在微波爐烤
人就跑去看電視
等到發現狗已經死掉,烤到快熟了,才在那邊哭得淅瀝嘩啦…3219-JZ 發表:
為了救一條命 我才管不了那麼多咧
到時 ...
作者:
黃阿隆 時間: 2009-7-15 08:27 PM
這就是我們的人民保母嗎 
作者:
YING 時間: 2009-7-15 08:31 PM
警察攔你車時會用軟硬兼施逼迫你開門開引擎蓋
等遇到像這種的就換說車子是私人領域了 不得其入
阿不會去查一電話叫人來開阿 還是每個都原始人沒電話
看著一個生命在你面前就這樣死去
應該還有折衷的辦法可用吧
不然乾脆叫個未成年去敲好了 就算有也罪比較輕 = =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09-7-15 08:34 PM
黃阿隆 發表:
這就是我們的人民保母嗎
應該嘆 這就是我們的民眾嗎? 才是
都在期待警察
殊不知
我們的保母早就被法條綁手綁腳了
我想要是車是停在新竹
早就被飆仔砸了得救了
作者:
16隻豬 時間: 2009-7-15 08:50 PM
破窗
小事一件而已
後續的毀損告訴
賠償責任
行政處分
誰替他跑..
搞的不好還調地....
法令允許的
他一定會做
不允許的
做了
誰負責.....
現在再罵的萬千網友會替他扛????
反正平常就不爽這個職業了
逮到機會
罵個痛快再說
有仇報仇
沒仇練拳頭..
這個社會早沒是非公理了
網路強暴勝過一切........
不論對錯有事就上網取暖
越取越暖
火苗越大
人多示眾就是對的
事實背後的真相
早沒人在乎了
總歸就是一句話
等著你來做這個職業
看你救不救??
旁觀的民眾
事不關己
己不關心
高高掛起等著看好戲
救了我就告你毀損
不救我就寫陳情信
照樣整的你七葷八素的...
作者:
chenss 時間: 2009-7-15 09:45 PM
還真有時間找警察哈啦兼幫車子蓋布毯啊...
這才是真正的兇手啊
作者:
賣車小高手 時間: 2009-7-15 09:49 PM
16隻豬 發表:
破窗
小事一件而已
後續的毀損告訴
賠償 ...
一點都沒錯!
作者:
kevin7112 時間: 2009-7-15 09:50 PM
難道房子失火也要主人同意救火嗎?
作者:
maruko.girl 時間: 2009-7-15 09:55 PM
唉!
找開鎖的來
警察也在旁邊丫
救了狗再把門鎖上
至少有警察做證
再不然拿手機錄下整個救狗畫面丫....
我覺得這種小小的事為何當時現場都沒人敢動手呢??
事後再來譴責有用嗎??
作者:
mike 時間: 2009-7-15 10:01 PM
kevin7112 發表:
難道房子失火也要主人同意救火嗎?
私人財產 與 公眾安全
差很多喔
作者:
mike 時間: 2009-7-15 10:05 PM
反正現在人
多數都嘴巴講啦
手骨粗的沒幾個
我是一般民眾...我敲 玻璃才多少錢阿
我是警察....我不想敲
因為這職業的確是某些人的目標
只能盡量在合法範圍裡去處理
作者:
chao_hon_ven 時間: 2009-7-15 10:11 PM
kevin7112 發表:
難道房子失火也要主人同意救火嗎?
救火跟這是兩碼子事吧
愛狗的~狗咬到人重傷~人要不要反抗?~手邊有棍子刀子你用不用?
狗咬自家小孩~你會如何處置?
別人不小心把狗關在超跑裡面~來不及叫開鎖的~非車主敢砸玻璃?
別人不小心把狗關在破爛車裡面~來不及叫開鎖的~就該被砸玻璃?
殺人犯~殺別人全家~他該不該死?
答案都在每個人心中!
作者:
SIMON526 時間: 2009-7-16 12:12 AM
我看了 那隻小狗狗在死前的新聞片段
怎麼看都覺的難過
我真的不能了解為什麼大家就眼睜睜看著牠這樣死去
提起一點勇氣真的那麼難嗎
我也在想 當牠熱到倒下時,牠受到怎麼樣的痛苦慢慢的死去,牠在面臨死亡痛苦的當時在想什麼
但我真的不敢去想
加油
希望引起大家的討論及重視
一人一信吧
別讓這個話題就這樣不見
各位大大 如果您也感同身受
也願意發個聲 引起大家重視
請到 下面這個網址 (馬總統信箱) 留個言吧
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oopmail/mailform/mailform.php4
或是您有其他發聲管道也好 ,小弟寫這篇文 ,只是為狗狗不值,我也有養狗
真的希望 大家能給小動物一點生存權,,,,
作者:
RC 時間: 2009-7-16 01:16 AM
我相信大家都愛狗
大家都愛護生命
但是
警察的工作是什麼?
救狗這是警察的工作嗎?
這該怪警察嗎?
怎麼沒有人怪這個狗主人?
如果現場記者都還有看到狗活著時候
那為何沒人敢打破玻璃救狗?
為何路人沒有人敢敲玻璃?
如果你在現場你會敲破人家玻璃嗎?
到時候人家會不會怪你多事?
甚至嘞索你要你賠大錢?
如果你不敢敲玻璃何必苛責員警?
警察,軍人....等公職人員
就是被大家罵到怕罵到傻
當然什麼事情都不敢作
多做多錯不做也是錯
饒了人家吧
人家也是混口飯吃有家庭要養
不需要害人被調查甚至記過
抱歉
我反應有點過度
難得讓我當一次正義魔人好嗎?
我也很愛狗
但是我覺得人更重要
樓主有這種愛心我很佩服
但是什麼事情都要寫信給馬英九
馬英九他又不是神寫給他哪有屁用
一個當總統的人如果每天管這種小事
台灣可以說完蛋
警察的職責是什麼?
維持治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總統的工作是什麼?
維持國家正常運轉,增加人民福祉...
我只期望這些吃公家飯的人,能把分內的工作做好,就阿密佗佛了!
常有愛狗媽媽
在我家附近山間小路餵狗
我每次回家上了山路
一過彎就會看到整群狗
在路中間吃大餐
我每次都得千拜託萬拜託
請這些狗大爺們移個尊架
好讓我可以把車開過去
儘管這些狗霸佔了我的路權
我愛狗所以我無所謂
只希望不要哪天害人出車禍
作者:
ZY-9738 時間: 2009-7-16 01:19 AM
一條生命
作者:
RC 時間: 2009-7-16 01:21 AM
法條是死的
人是活的
這是沒錯
但是一個員警
當他穿上制服配上槍
對於他來說就是該一切依法行事
這是他從小受的訓練
法律怎麼規定他就該怎麼做
如果一個員警膽敢不依法行事
那天下就會大亂槍可以亂開了
應該怪路人為何不動手?
怪記者為何見死不救?
為何記者可以眼睜睜的拍攝狗死去的畫面?
然後做成新聞讓大家全力撻伐員警?
你不覺得這些文化流氓比那小員警更無血無淚?
我跟你都眼睜睜的看他死去
但是我卻把你綁起來送去遊街示眾
誰叫你是員警活該倒楣?
作者:
baburs111 時間: 2009-7-16 07:46 AM
執法~~!!該如何符合比例原則以及人民、長官的期許
我想~每個人的認定程度不同~造成警察處理問題難以拿捏程度
以致綁手綁腳~難有所為!!
相信大家都聽過一句話『公親變事主』
好心幫忙到頭來反而成了被攻擊的對象
假設~今天處理的警消敲破玻璃把狗救出
事後車主提出損害賠償告訴要求賠償
那誰該賠這條錢呢??警消??報案人??
且提出告訴後~警消內部又要調查處理作為是否過當!!
試問~~到底該怎麼做才是合理恰當??
熱心的警察我遇過~好心的民眾我見過~
只是在現今的社會~大多數人充滿了私心、自我保護、怕麻煩的心態
熱心、好心的人已算少數
作者:
SIMON526 時間: 2009-7-16 09:01 AM
補充一下 新聞的片段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KhvDaMHrBM&eurl=http%3A%2F%2Fwww%2Esavedogs%2Eorg%2Fforum%2Farticle%5Fview%2Ehtml%3Ff%5Fno%3D13708%26page%3D3&feature=player_embedded
我只是覺的難過
真的是有那麼多人可以救而不出手
就只是讓狗狗悶死
其實不是批警消
而是不能接受公權力在手卻如此漠視又推責
讓人覺的心冷
讓小老百姓真的要自己靠自己
很感謝大家的發言
但 如果大家能幫忙把這篇文章轉貼出去
我會更感謝 真的只是想引起重視
不想再有相同的事發生
各位大大 如果您也感同身受
也願意發個聲 引起大家重視
確實 不見的什麼事都要找馬總統
但我也不知要找誰
只是想請大家重視而已
或是您有其他發聲管道也好 ,小弟寫這篇文 ,只是為狗狗不值,我也有養狗
真的希望 大家能給小動物一點生存權,,,,
作者:
pupugogo 時間: 2009-7-16 09:22 AM
拯救生命是第一要務。
"眼睜睜"看著狗狗被悶死,這群員警內心難道不會感到愧疚?
就算是怕打破車窗被車主告好了,
這些人為什麼不動動腦想些不用打破玻璃也能讓車體降溫的方法?
是不會搭棚子讓車體不必直接受驕陽曝曬嗎?
是不會拿電風扇吹車子嗎?
是不會用灑水降溫低車溫嗎?
這些人腦筋也太僵化了吧
作者:
RC 時間: 2009-7-16 09:32 AM
大家都只顧著隨傳媒的指引大罵警消
有沒有人注意到重點是 是車主把狗養在車上?還養很多天了,因為他家不能養狗!
有沒有可能即使警察連續多次通知車主,車主也是不願意把狗帶走?
7/9鄰居就發現狗主人把狗養在車上,7/12狗才因為天氣太熱而熱死.
乾脆公佈車主姓名住址算了,應該直接去他家找他抗議吧!
作者:
~阿亮~ 時間: 2009-7-16 09:36 AM
這件事主要是那隻小狗主人的錯...
覺得應該要抓去關...
而當民眾通知警察,就是相信人民保母
能在當下做個最恰當的處理,但是結果卻是如此...
警察?
這到底是什麼?
一天到晚只會臨檢.開紅單..拼業績:15
遇到飆仔...躲的遠遠的...
當下警察可以叫開鎖來開門,
在叫記者全程錄影,救小狗的過程,
保證無其他偷竊行為,
在通知動物協會應該可以告那隻小狗的主人
簡單來說...就是要警察應該再這時候使用公權力
說句難聽的話,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這不是那個警察的狗,他不會心痛,
救小狗他沒業績,如果有業績他就會救了
醒醒吧..................人民保母
作者:
阿騰 時間: 2009-7-16 09:38 AM
腦袋裝水泥....硬成這樣~不會變通.....

作者:
RC 時間: 2009-7-16 09:41 AM
~阿亮~ 發表:
警察?
這到底是什麼?
(略)
醒醒吧..................人民保母
你就說警察是人民保母了
警察也是狗狗保母嗎?
你如果是警察
連續幾天通知車主把狗帶走
車主總是告訴你說 : 不會死啦! 不會死啦! 安啦!
最後狗死了是警察的失職嗎?
大家都因氣憤而失去了思考能力嗎?
還是都習慣隨著媒體的指引而思考?
這隻可愛的狗是他的主人刻意要養在車上的
你認為警察有權利管你在車上要養什麼動物嗎?
作者:
randyho 時間: 2009-7-16 09:47 AM
RC 發表:
法條是死的
人是活的
這是沒錯
但是一個員警
當他穿上制服配上槍
對於他來說就是該一切依法行事
這是他從小受的訓練
法律怎麼規定他就該怎麼做
如果一個員警膽敢不依法行事
那天下就會大亂槍可以亂開了
應該怪路人為何不動手?
怪記者為何見死不救?
為何記者可以眼睜睜的拍攝狗死去的畫面?
然後做成新聞讓大家全力撻伐員警?
你不覺得這些文化流氓比那小員警更無血無淚?
我跟你都眼睜睜的看他死去
但是我卻把你綁起來送去遊街示眾
誰叫你是員警活該倒楣?
RC 大說的真好~
警察只是尊守法律而以
作者:
阿甫 時間: 2009-7-16 09:50 AM
RC 發表:
我相信大家都愛狗
大家都愛護生命
但是
...
贊成+1
作者:
耗子 時間: 2009-7-16 10:01 AM
randyho 發表:
RC 大說的真好~
警察只是尊守法律而以
說的真好我也贊成 也不能說警察有錯
如果有錯 現場目擊的民眾都有錯 大家都見死不救阿
這種事不是警察的責任 是大家都可以做的
作者:
blade 時間: 2009-7-16 10:14 AM
車主不對 在炎炎夏日 還把寵物丟在車內
警察有好低有壞低 有聰明低有笨低(看個人如何危機處理)
畢竟大家都知道車子屬於私人財產
也怕麻煩 (誰知道車主是好還是壞阿)
不然早就有人把車窗砸破
作者:
豐原雞姐鹽酥雞 時間: 2009-7-16 10:34 AM
現今的社會好警察已經不多了~每民員警都OS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每民員警都想升遷~我本生就有過經驗~半夜去報警的時候整個警察局只有兩個警察~
結果其中一個作業務做得要死~而另一個躺在沙發上轉著遙控器再看電視(執勤當中)~你們說這是警察的專利還是他應有的權利呢?不是故意要批評公務人員~這是我親身經歷~另一個案例也是台中某家郵局的櫃台人員在上班期間還跑去燙頭髮~結果:還說慢慢來沒關係,反正我五點才下班(而且還穿著制服)。心想你們會甘心付給這種人薪水嗎?
或許每個人遇到的都不同~但是我相信現今社會的好與壞~再不同人身上就有不同的見解。
為有看開點~把自己顧好吧~我也相信好心人士非常多~不過你也要看他敢不敢伸出援手~如果換作是你的話~當下你自己敢嗎?
作者:
書齊 時間: 2009-7-16 10:38 AM
真可惡的車主
大熱天把狗狗丟在車內
詛咒車主不得好死
讓狗狗去找它討命
不把寵物當生命
作者:
liawifan 時間: 2009-7-16 12:05 PM
就像是狗狗版的八掌溪事件,只是這次連肯伸出援手的人都沒有..
原因當然很多,但狗狗是無辜的,因為人類的疏失而白白喪失了一條性命.
我想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也是人訂出來的,並不是完美面面俱到,在法律與情理衝突下,肯選擇變通而站在情理這邊的人又有多少?
現在的社會,只能說如果再發生一次這樣的事,結果可能還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