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我們的警察,眼睜睜看狗狗悶死在車內, [列印本頁]
作者:
SIMON526 時間: 2009-7-15 07:43 PM 標題: 我們的警察,眼睜睜看狗狗悶死在車內,
各位車友大家好
我在這6月份終於很開心的 入手 5D的小白 TDCI
只是我雖然每天都會上FSC來看看
但只認識的車友不多,也都只是當個潛水員
但今天真的很不開心,只為看到了這個新聞
桃園中壢狗狗受困轎車 活活烤死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3708
看了之後一天都心情很差,
我一整天在車上都在想,那隻小狗在面對死亡的痛苦時
看到車外有那麼多人卻沒人願意出手,
牠是在高熱的車內活活悶死的
相信車友們都明白,高溫的車內,連我們待10分鐘都受不了
何況牠是給悶死的,從拍窗求救 到 無力倒下 到死亡
而那些當警察的就見死不救
我剛才真的受不了 生平第一次 寫了封信給馬總統
也明白不見的有效
但 至少希望能為冤死的狗狗發個聲
狗狗什麼都沒做錯
錯的是命不好 遇到一個把牠關在車內的笨主人
運氣不好,遇到見死不救的警察,而在場的人也沒有勇氣
而我知道這件事,真的好希望我能早一點去救牠
我一定會 毫不考慮直接把車窗打破
各位大大 如果您也感同身受
也願意發個聲 引起大家重視
請到 下面這個網址 (馬總統信箱) 留個言吧
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oopmail/mailform/mailform.php4
或是您有其他發聲管道也好 ,小弟寫這篇文 ,只是為狗狗不值,我也有養狗
真的希望 大家能給小動物一點生存權,,,,
我也附上 寫到總統信箱的文章,只是真的希望引起重視而已
讓大家參考看看,謝謝大家
馬總統您好
第一次寫信給您,但真的只是覺的,需要一個能投訴的地方,請您看看下列這個關於 桃園中壢狗狗受困轎車 活活烤死 的事件。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3708&page=4
這是一隻狗在車子內被活活悶死的事件,但令我更在意的是,擁有公權力的警消說:「救狗只能在開放空間進行,車內屬私人領域,沒車主同意不行。」
而在現場,從早上到晚上,在30幾度的悶熱車內,狗狗從原本的趴在窗戶內拍打狂叫求救,到熱倒車內,到熱衰竭死亡,而您所轄管的原應是以救助生命為先的警消公權力,卻以事不關己的態度,眼睜睜看著一條生命死亡,而今天也有官方說法那車子是人民財產,不能去破壞,也有說那隻狗非保育動物,所以不到要去救的重要性,而在我看來,是令人不能認同的推責的籍口,真照這種說法,那我們何必去求助公權力,小老百姓出了事,就私了就好,之所以給您們公權力,不就是可以去強制做為一些小老百姓不能做的事嗎,
有公權力的人就算面對一條生命的死亡,也只是漠視說車子是私人財產,而說那隻狗不是保育動物,意思就像在說那隻狗命不夠值錢。
而我看到的是,當狗狗在拍窗求救時,牠悶在那高熱的車內,只求能有人救牠一命,而窗外的人,不是做不到,而是不做,當牠熱到倒下時,牠受到怎麼樣的痛苦慢慢的死去,牠在面臨死亡痛苦的當時在想什麼,而在車外的那些能救而不救的人,眼睜睜看著牠痛苦死去,說著:「救狗只能在開放空間進行,車內屬私人領域,沒車主同意不行。」他們對於事態的輕重緩急的判斷,到底是用什麼樣的思維和標準在決定。
我覺的這不是人命和狗命的問題,這是社會價值的問題,沒有公權力的人會怕麻煩,但如果連有公權力的人也是怕麻煩,更甚者如現場報案的人所說,警察根本不當一回事,那要如何能期待這樣的公權力。
我也是有養狗的人,當這個社會越來越亂,而社會問題越來越多,或許您會想,人的問題都忙不完了(社會治安,經濟,外交,政黨問題等),但我想說的是,當官的人和有公權力的人的態度,讓人民不能有期待時,您所治理的國家,您在當初所答應人民的更好的未來,只怕都還不會更好,連這麼容易救的狗命都救不了,我們還要怎麼去期待,還能期待什麼。
謝謝您在百忙中能看到此信,但更希望能真的立法保護小動物,,我們人類其實真的侵犯了這個地球及這些動物的生存太多,而現在連一個給牠們的生存的權力都如此漠視,我想這真的不難,也沒有什麼利益衝突的問題,只是保護動物,給他們一個生存空間而已,也是一個對生命的尊重,別再有官僚殺人的事,謝謝
台北有養狗的莊先生
作者:
耀中 時間: 2009-7-15 07:48 PM
好可憐的小狗狗..
作者:
阿飛... 時間: 2009-7-15 07:49 PM
真的很離譜,看完新聞也是整個傻眼,
就像你說的,整個社會價值是不是都變了?
作者:
阿呢兒 時間: 2009-7-15 07:52 PM
我夏天在車內1分鐘就受不了摟
我覺得..狗主人因該抓去關...
關在大太陽底下的車子裡....:15 :15 :15
作者:
3219-JZ 時間: 2009-7-15 08:05 PM
哀 如果是我一定會先把車窗敲破 在來管後續ㄉ賠償問題
畢竟 命一條阿 也不知道那些看到的人為什麼不敢救那隻狗
敲個玻璃而已 大不了賠個幾千塊 或許到時候車主人還會不好意思叫你賠咧
真搞不懂 那個PO的人也怪怪的 是不會直接去救那隻狗嗎
在網路上PO這個有什麼用 直接救狗不就好了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09-7-15 08:15 PM
說句不好聽的話:
車外那麼多人,還有這麼多關心、愛狗的人士
沒有半個人有勇氣和魄力敢破壞車門或車窗進車救狗
就不要口口聲聲把自己是愛狗人士四字貼在臉上
警察有執行公權力的權力
但
我們台灣的警察總以和為貴不出事為大前提在處理事
要是警察真砸了車窗救了狗
車主也鐵定是要告他上法院的
而不是一般民眾的砸車砸玻璃大不了賠個幾千塊而已
大家在奔相走告期待警方破車救狗一事
卻沒明白
警方在處理這事上比一般人還綁手綁腳
要是哪個大哥或小孩那時看不慣扔了塊磚頭就跑了
其實狗兒就得救了不是嗎
那麼多愛狗人士會有人去阻止砸玻璃的他逃掉嗎
誰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今天換做是你
會去砸車救那隻狗嗎
如果車裡的不是狗而是小孩
你也會這麼做嗎?
從早到晚一大堆愛狗人士奔相走告也都沒人去出手了
也沒口去說警察見死不救了
整個標題就是在誤導人千錯萬錯都是警察沒有勇氣的錯
他也是人,小老百姓在旁眼睜睜看著好戲的
還會少嗎~~~~~~~~
我們的社會沒有多少人有承擔的勇氣
因為那之後的後來衍生問題會煩死一個人
講不好聽點
車主也在等看有哪個笨蛋的勇者會去破壞他的車
他可以名正言順的告他罪
他都好久沒工作了
有這個傻蛋出現的話
自然能為自己多添一點生活費
我想這也是當時一堆人在那卻沒人要出手的原因之一
我在學校地下室,曾親自破壞過一扇門
為的是救一個學生脫困
後來自己也被罵得很慘
總務主任想要我以毀損公物罪上報的
雖然後來沒成
但我也心有餘悸
那學生我不認識,後來也沒聽他說謝謝
我留下來的,是長達半年的和公家單位周旋
很多出於善意的行為
得不到好的善果
上個月還有再上過新聞的案件
有個青少年開車衝撞攔檢的員警
警察開槍示警並朝他開槍阻止他逃離現場
不幸是打中他後下半身癱瘓
那個警察出於良心負擔了之後的復健和所以開銷醫療
青少年的父親堅持還要上訴告員警
事實上
這類執行公務前中後會衍生的後續東西
相信沒人想攬在身上
這是執行公務
青少年的醫治費用應該是要國家出而不是員警
但我們國家在這些層面上替員警照料了嗎?
這位員警的直屬長官有為他講過句公道話嗎?沒有!
有哪個長官會拍胸對他們說「儘管去做,我罩你」?
我的學校沒有這樣的主任校長
警局裡也沒有這樣的局長
執行公務出了事,錢還要自己賠
你會做嗎?吃公家基層飯的沒人這麼有錢愛去賠..........
作者:
大聖 時間: 2009-7-15 08:22 PM
小老師講的太好了!!!
但是這件事情其實也有更好的方式解決,比如趕快聯絡車主來開門;聯絡不到可以在警察在場的情況叫鎖匠來開門等等的...這隻小狗死的真是很冤枉阿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09-7-15 08:28 PM
大聖 發表:
小老師講的太好了!!!
但是這件事情其實也有 ...
可能你並沒有看完整個新聞了
警方和友人都努力叫車主了
但是遠在天涯海角啊
車主不爽回來................是狗兒死了才回來的
我在虧想
要是這輛車是放在新竹的路邊
也許早就得救了
因為新竹名產飆車族會去砸車
作者:
ㄚ華 時間: 2009-7-15 08:31 PM
如果是我 先破窗救狗 再說
其他的 管它的...
報導的人和那拍照的人包含警察 <==頭殼不知想啥!!:15
作者:
abcdpage 時間: 2009-7-15 08:35 PM
可憐的警察
作者:
茹茹 時間: 2009-7-15 08:39 PM
看到這則新聞真的很心痛.
狗也是一條生命.
怎麼可以這樣對待它.明明可以救它,卻眼睜睜的看它熱死.
真的讓人很生氣
作者:
tombay 時間: 2009-7-15 08:39 PM
小老師 發表:
說句不好聽的話:
車外那麼多人,還有這 ...
+1
贊成小老師的論點...
因為這個社會真的病的很嚴重...

作者:
16隻豬 時間: 2009-7-15 08:48 PM
ㄚ華 發表:
如果是我 先破窗救狗 再說
其他的 管它 ...
等你真的做這個職業的時候
你就知道他再想什麼了......
破窗
小事一件而已
後續的毀損告訴
賠償責任
行政處分
誰替他跑..
搞的不好還調地....
法令允許的
他一定會做
不允許的
做了
誰負責.....
現在再罵的萬千網友會替他扛????
反正平常就不爽這個職業了
逮到機會
罵個痛快再說
有仇報仇
沒仇練拳頭..
這個社會早沒是非公理了
網路強暴勝過一切........
不論對錯有事就上網取暖
越取越暖
火苗越大
人多示眾就是對的
事實背後的真相
早沒人在乎了
總歸就是一句話
等著你來做這個職業
看你救不救??
旁觀的民眾
事不關己
己不關心
高高掛起等著看好戲
救了我就告你毀損
不救我就寫陳情信
照樣整的你七葷八素的...
作者:
c.ch 時間: 2009-7-15 08:51 PM
這社會沒人願意承擔則任,
警察真的打破了車窗,
搞不好還要自掏腰包賠償車主,
當然會有今天的事情發生,
愛狗人士也一樣,
為什麼他不自己把車窗打破,
雖然我討厭警察,
但覺得不全是他們的錯..
作者:
小杉 時間: 2009-7-15 08:52 PM
小老師 發表:
說句不好聽的話:
車外那麼多人,還有這 ...
小老師說的話 讓我感觸良多 這社會病了
作者:
台南ㄚ益 時間: 2009-7-15 08:52 PM
:18 :18 :18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09-7-15 09:09 PM
非常認同小老師的發言~
台灣媒體也真奇怪~
好像都在播罵警察的畫面,都沒啥看到在罵狗主人的~
那些自稱所謂的愛狗人士怎ㄇ不親自破窗救狗?
看看那些人在怪罪別人的嘴臉~
媒體幫他們冠上愛狗人士~
真是有夠OOXX~:15
新聞上聽到警察說到一句很中肯的話:怕碰到比較奧的車主~~
哈
把現在的社會現象形容的真是太貼切了~
問那些馬後砲者一句話:換做你是警察,你會這樣做嗎?
包准馬上閉嘴~~
作者:
SIMON526 時間: 2009-7-16 12:13 AM
我看了 那隻小狗狗在死前的新聞片段
怎麼看都覺的難過
我真的不能了解為什麼大家就眼睜睜看著牠這樣死去
提起一點勇氣真的那麼難嗎
我也在想 當牠熱到倒下時,牠受到怎麼樣的痛苦慢慢的死去,牠在面臨死亡痛苦的當時在想什麼
但我真的不敢去想
加油
希望引起大家的討論及重視
一人一信吧
別讓這個話題就這樣不見
各位大大 如果您也感同身受
也願意發個聲 引起大家重視
請到 下面這個網址 (馬總統信箱) 留個言吧
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oopmail/mailform/mailform.php4
或是您有其他發聲管道也好 ,小弟寫這篇文 ,只是為狗狗不值,我也有養狗
真的希望 大家能給小動物一點生存權,,,,
作者:
SIMON526 時間: 2009-7-16 09:03 AM
補充一下 新聞的片段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KhvDaMHrBM&eurl=http%3A%2F%2Fwww%2Esavedogs%2Eorg%2Fforum%2Farticle%5Fview%2Ehtml%3Ff%5Fno%3D13708%26page%3D3&feature=player_embedded
我只是覺的難過
真的是有那麼多人可以救而不出手
就只是讓狗狗悶死
其實不是批警消
而是不能接受公權力在手卻如此漠視又推責
讓人覺的心冷
讓小老百姓真的要自己靠自己
很感謝大家的發言
但 如果大家能幫忙把這篇文章轉貼出去
我會更感謝 真的只是想引起重視
不想再有相同的事發生
各位大大 如果您也感同身受
也願意發個聲 引起大家重視
確實 不見的什麼事都要找馬總統
但我也不知要找誰
只是想請大家重視而已
或是您有其他發聲管道也好 ,小弟寫這篇文 ,只是為狗狗不值,我也有養狗
真的希望 大家能給小動物一點生存權,,,,
作者:
mint0511 時間: 2009-7-16 09:17 AM
唉...
發生這種事我也覺得難過
本身也是愛狗人士,看到狗狗這樣也覺得很傷心
可是,我並不覺得錯的是警察杯杯
像前面有些大大所說的
之前警察有太多糾紛,就是因為所謂的"執法不當"
每個工作都有困難之處
記者也在場,他們更殘忍的是拍攝著瀕臨死亡的狗狗卻沒出手相救
記者也會怕惹上麻煩...
只能說現在的社會不像以前都互相幫忙
就怕會被反咬一口
罪過最大的是狗主人
把狗狗丟在高溫的車內
該負責的,是狗主人
作者:
jie 時間: 2009-7-16 07:15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