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撞死逆上國道騎士 不起訴 [列印本頁]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09-6-29 06:12 PM 標題: 撞死逆上國道騎士 不起訴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大車撞小車,還把人撞死,但錯的不一定是大車!台北縣一名機車騎士違規騎上國道高速公路又逆向行駛,被近百公里時速的汽車迎面衝撞,機車騎士送醫傷重不治,家屬控告汽車駕駛涉及過失致死,士林地檢署認為機車騎士違規在先才會導致事故發生,認定汽車駕駛人無肇責,全案不起訴處分。
去年10月12日深夜11時許,常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行駛在國道三號高速公路汐止段南向車道,車子行經南向15.4公里處時,迎面突然出現一個黑色物體,由於當時汽車時速逼近百公里,根本來不及閃躲,車頭即傳來一聲碰撞巨響。
常女將車停往路肩,下車查看狀況並報警處理,由於當時天色極為昏暗,警方到場也一度找不到撞擊物,擴大搜尋後才在分隔島上,發現重傷昏迷的廖姓男子及被撞得支離破碎的機車,警方立即將廖某送醫急救,最後仍因嚴重內出血不治。
死者家屬具狀控告常女涉嫌過失致死,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馬凱蕙追查肇事原因,根據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報告及警方現場蒐證照片、車故調查筆錄,認為廖某騎乘機
車違規進入高速公路,同時逆向行駛為肇事主因,判定常女駕駛汽車無肇事責任,全案不起訴處分。
作者:
耗子 時間: 2009-6-29 06:16 PM
嗯嗯
沒錯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09-6-29 06:17 PM
國道本來就不該騎機車 . 而且還是逆向 . 被撞怪誰 ...
小弟覺得汽車駕駛沒跟對方求償就不錯了 ! 
作者:
cheng4111 時間: 2009-6-29 06:20 PM
早該如此了
應該以路權來決定對錯
而不是死者為大
要不然想自殺的都去給車撞好了
這樣還有理賠金可辦後事
作者:
ataidx 時間: 2009-6-29 06:34 PM
這案例是逆向...
如果無逆向... 結果應該會不同.
作者:
gameokok 時間: 2009-6-29 06:39 PM
家屬也真的很無言
自己親人逆向上高速公路又是機車上國道 已經在法律站不腳
還要反告對方 
作者:
dakenji 時間: 2009-6-29 06:47 PM
判的太好了~
作者:
小奕 時間: 2009-6-29 06:49 PM
太誇張了吧國道騎摩托車還逆向
這種案件還想告汽車真不知道他的
家人在想甚麼
作者:
坦克 時間: 2009-6-29 06:53 PM
ataidx 發表:
這案例是逆向...
如果無逆向... 結果應該 ...
這也很難說耶
機車在高速公路是沒有路權的
是否逆順向 我想應該無關連
作者:
坦克 時間: 2009-6-29 06:56 PM
小奕 發表:
太誇張了吧國道騎摩托車還逆向
這種案 ...
這是台灣人的通病
ㄠ到就算賺到
ㄠ不到再看著辦
作者:
ataidx 時間: 2009-6-29 07:18 PM
坦克 發表:
這也很難說耶
機車在高速公路是沒 ...
如果順向會追撞....
很難撇清說無過失....
因為這種狀況二輪雖然沒路權,但是如果不看車輛型式... 還是會問,為何會追撞.
作者:
jccsu 時間: 2009-6-29 07:27 PM
真的判的好!!
本來就沒有 大車與小車之分, 我相信的只有交通規則.
希望台灣設立更多的優先順序規則, 就不會有模糊地帶.
所以為了自己的安全還是裝個行車紀錄器.
作者:
JeffreyTsai 時間: 2009-6-29 07:51 PM




讚...這個判的好...
該是給"神風特攻隊"一些教訓,
實在有太多開車或騎機車的人,
老是做出不要命的舉動,
結果倒楣的都是大車...
唉...



作者:
m8010 時間: 2009-6-29 07:54 PM
ataidx 發表:
如果順向會追撞....
很難撇清說無過失.. ...
上交通法庭的話就是一切講求路權.....
國道本身就已經禁止機車上去了..
光這點在交通法庭...機車騎士就站不住腳了
作者:
阿妮 時間: 2009-6-29 08:04 PM
這個在國外早就這樣辦了
還要向違規者或家屬 要求賠償對方的損失
只有台灣的法律怪怪的~~~

作者:
廠長 時間: 2009-6-29 08:07 PM 標題: ...
判ㄉ好~~~
作者:
gavin168 時間: 2009-6-29 08:11 PM
cheng4111 發表:
早該如此了
應該以路權來決定對錯
而不是 ...
中華民國的法官萬歲
,包青天
作者:
綠茶 時間: 2009-6-29 09:53 PM
家屬還真有臉告阿~ 不跟你求償車子損傷就好了
真是判的太好了!
作者:
jackie 時間: 2009-6-29 10:18 PM
站不住腳還要告人!?
省省吧你~~~~
作者:
brett 時間: 2009-6-29 10:21 PM
汽車部份誰要賠....
作者:
jccsu 時間: 2009-6-29 10:24 PM
<i>brett</i> 發表:<br />
汽車部份誰要賠....<img src="images/smilies/z29.gif" smilieid="56" border="0" alt="" />
<br />
應該是保險公司吧
作者:
Vincent 時間: 2009-6-29 11:51 PM
路權第一~~
作者:
惡作劇之吻 時間: 2009-6-30 12:24 AM
有什ㄇ樣ㄟ機車騎士
就有什ㄇ樣ㄟ機車家屬:15 :15 :15
作者:
Nash 時間: 2009-6-30 01:46 AM
活該..沒叫你們賠償撞壞的車就不錯了..還想凹..但騎上高速公路逆向..這根本就是自殺行為吧
作者:
Cs-hu 時間: 2009-6-30 07:59 AM
brett 發表:
汽車部份誰要賠....
可以扣押對方"遺產"
可惡的家屬,不要臉到極點...............:18
汽車應該要向對方索賠修車費用,損失等等.................
作者:
mgjymgjy 時間: 2009-6-30 09:24 AM
應該判機車騎士家屬無條件賠償駕駛
誰叫他要先騎機車上國道
說不定還喝醉酒再加告一條酒駕
最看不起酒駕的(小藍第一次被撞就是酒駕的)
作者:
kertsai 時間: 2009-6-30 10:53 AM
我上次在五股堤7越堤道…要轉入堤防的時候,看到我"對向"車道有一對夫婦,牽著腳踏車"逆向"往下衝…
對向一堆車剛好要上來…還有一台休旅車狂按啦叭跟閃燈…當下真的覺得…撞死算了
這分明就是挑戰路權…怎麼台灣淨有這些人
作者:
灰柴厲害 時間: 2009-6-30 11:02 AM
這在國外機車騎士違規很明確的就要賠汽車相關損失....
台灣法律大車小車相撞永遠都是大賠小, 這觀念也慢慢改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