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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困擾啊!』統計一下各位車友對這事的見解 [列印本頁]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12:04 AM     標題: 『困擾啊!』統計一下各位車友對這事的見解

最近跟一個新婚的朋友喝茶嗑瓜子閒聊
聊到朋友的家務事
朋友因為這事情跟他老婆爭執不休  甚至剛新婚就想離婚
請各位車友幫我選一下
並說出為何選這選項  (看不懂的地方也幫我點出來一下 我表達能力很差 )            

謝謝喔!

事情如下
我朋友專科肄業  月收入大約25000
但他有房子(他爸媽給他的)有車子 沒負債
他老婆大學畢業  月收入約30000


朋友的每月收入都用在這個家的支出並且都是交給他老婆管
他自己每天只有100元可以花
但他老婆的每月收入卻落入他老婆自己的口袋 沒為這家負擔
朋友跟他老婆說 :我覺得你賺得錢也應該拿出來為這個家負擔
但他老婆卻跟他說 這樣不公平

理由如下(請車友留意一下"他""她")
我朋友跟她結婚生的小孩 但小孩卻沒跟她姓 不公平
我朋友的爸媽留給他的房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我朋友的車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她賺得比我朋友多 要她拿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
上訴所有物質都沒給她 現在要她拿薪水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
所以她不想把收入拿出來負擔這個家

補充一下
朋友曾經跟她老婆說 妳可以不用上班 一樣可以會讓妳吃穿不愁
(因為朋友有店面跟攤位可以出租 月收約5萬 但因為老人家都還在 就都給老人家當家用 因為家事都是老人家在張羅的)
反正妳賺得錢也不為這家負責 有沒有上班對這家都沒差
妳只要專心的照顧這個家就行了 可是你跟同事朋友聚餐的次數可能要少一點
保養品可能要買少一點

他老婆馬上臉就垮下來了:『這樣我的生活就沒品質了』
作者: ja1210    時間: 2009-5-22 12:08 AM

這麼會算~離一離算了

作者: 張小荃    時間: 2009-5-22 12:08 AM

請兩位都退一步溝通看有沒有解決的方法



如果沒得解決


其實兩人計劃走長久


婚前就該有討論及共識了

無惡意


溝通是王道^^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09-5-22 12:08 AM

雙方都錯

價值觀不合還結婚

個人不看好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09-5-22 12:09 AM

ja1210 發表:
這麼會算~離一離算了

找我?
作者: grants    時間: 2009-5-22 12:09 AM

兩邊的出發點都是對的

祇是沒有好好溝通而已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12:13 AM

爛人情歌 發表:
雙方都錯

價值觀不合還結婚

個人不看好

這就是我困擾的地方

這種事情婚前就應該有共識的才對
婚後才來講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12:14 AM

grants 發表:
兩邊的出發點都是對的

祇是沒有好好溝通而已

子誠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對的?
可以分享一下你的看法嗎?
作者: 楊梅樹    時間: 2009-5-22 12:14 AM

我朋友跟她結婚生的小孩 但小孩卻沒跟她姓 不公平  結婚前就應該要有共識從母姓還是父姓..或許為了傳宗接代?
我朋友的爸媽留給他的房子沒過她的姓 不公平   那是他爸媽留的...so...
我朋友的車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那是結婚前他買的...so...
她賺得比我朋友多 要她全部拿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 夫妻應該共同打拼...也是2個人在花用不是...有差那多賺5千?
上訴所有物質都沒給她 現在要她拿薪水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以上要過戶其實很簡單...但人ㄉ想法真ㄉ是很難改變(自私?)...我沒結婚所以以上只是我個人想法..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12:16 AM

ja1210 發表:
這麼會算~離一離算了

你跟我的想法一樣
作者: 大寶耶    時間: 2009-5-22 12:17 AM

我個人見解
既然結了婚就不要凡事計較這麼多
結了婚就等於組織一個新家庭
既然共組一個家
何必凡是計較
大家的付出都是為了這個家
何必分你我
你+我=家庭
沒有你 沒有我 怎麼會有這個家
既然這個家是屬於你何我
那何必分我合你
你說是吧~~~
作者: 2223    時間: 2009-5-22 12:18 AM

結完婚才在吵這個
太扯啦
這樣下去不會長久的
作者: ja1210    時間: 2009-5-22 12:20 AM

爛人情歌 發表:

找我?

找你??
沒有啦~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12:21 AM

有沒有女生可以發表一下的
作者: ja1210    時間: 2009-5-22 12:21 AM

focus3020 發表:
你跟我的想法一樣

夫妻之間必要的包容 體諒 進而扶持
這樣才會長久

加油 越早看清 對雙方都好
作者: 羅美眉    時間: 2009-5-22 12:21 AM

婚前雙方未達成共識~~
醬~不太被看好喔~~~
作者: hsu588838    時間: 2009-5-22 12:22 AM

ja1210 發表:
這麼會算~離一離算了

結緍有家庭...當然要會算.很會算..精打細算....

但不是算分你我.....

夫妻沒同心.離緍是難免的..
作者: chenss    時間: 2009-5-22 12:23 AM

我爸媽從我小時候到現在始終吵個沒完...
搞得我心裡都出現陰影了
真要我說...
我會建議乾脆離婚算了
相處得這麼痛苦何必咧....
如果這就是所謂的幸福...那我情願一生孤獨
作者: 佑佑的老爸    時間: 2009-5-22 12:28 AM

錢.錢.錢.去跟錢結婚好了!!
作者: 香吉士    時間: 2009-5-22 12:43 AM

離婚拉...
作者: 阿琨    時間: 2009-5-22 12:48 AM

覺得把男生吃的太死了....
作者: rx9112002    時間: 2009-5-22 12:50 AM

focus3020 發表:
最近跟一個新婚的朋友喝茶嗑瓜子閒聊
聊到 ...

你只要求一個~他的要求去卻是那麼多個~到底對誰不公平? 房子.車子~都是你的~結婚之後~有何理由要求過戶~要你過戶的理由是什麼?這樣的觀點~沒溝通好~說真的~這樣的婚姻能走多久?
作者: 新莊蘆筍    時間: 2009-5-22 12:51 AM

把肚子搞大~
她自然心思就會放在"家"
作者: 躍    時間: 2009-5-22 12:51 AM

既然是人家的家務事  何須困擾?

我覺得這種事  因該是要當事人親身說明比較恰當  而非外人兩言三語 各自揣測
也許其中還有更多其他因素存在   在這討論人家的家務事  根本就沒有任何意義
作者: hermes71    時間: 2009-5-22 12:56 AM

換個角度想
是不是肚子已經搞大了
沒機會溝通這些事情硬著頭皮就結婚了
反正看男方家境不錯
加上根本不用放心思在家裡
有嫁了也不吃虧的想法
這樣真的雙方都有錯吧
不過那個女的也太勢利囉
過些時日他可能還會說
我還年輕
朋友都出去玩很兇
為什麼不能跟朋友出去玩之類的屁話吧
作者: love3000gt    時間: 2009-5-22 01:00 AM

到是覺得女方有點自私耶,父母放下來的房子過戶給她?都住在一起有差嗎?況且那是父母給的

這樣就在吵了~都過戶給她不是"號呆"的行為嗎?人财兩失的案例看太多了,不要那麼笨

該給她的都OK,但是這要求真的有點太超過了,被男方的父母知道會怎麼想?

求婚時所說的鬼話有幾個做得到的?

我想她還沉溺在" 妳可以不用上班 一樣可以會讓妳吃穿不愁"這句話吧

假如有小孩那還是男生養嗎?女生都不出點心力嗎?

只顧花錢享受嗎?除非她老公"剩很多"不然真的說不太過去,

但是男人該給的也是要給人家啦~

這是個人想法...別人家務事不要管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01:01 AM

發表:
既然是人家的家務事  何須困擾?

我覺得 ...

這事情就是我朋友親自跟我說明的
並非我自己揣測的

為何會來這跟大家討論
因為我看著他們從相識相戀到結婚
朋友以前是一個很開朗的人  結婚後卻整天悶悶不樂(整個悽慘落魄)
很想替他出個意見
但又怕自己因還沒結婚見識太少 誤人一生
所以來這廣納大家的意見
作者: Edward_Hu    時間: 2009-5-22 01:06 AM

女生不懂得體諒 連這麼一點小錢也在計較
很明顯什麼都不用說了吧~~~
作者: ray3321    時間: 2009-5-22 01:11 AM

沒第二句話…離婚

觀念差這麼多,以後肯定不會長久…

很明顯的,版大朋友的老婆根本完全沒有心思花在經營家庭中,完全只是在於她自己的物質生活,
再加上她的要求實在過份,不排除她會拿到東西就跑的可能

版大…跟你朋友說,趕快離一離,免得到時候會為了錢的事情吵個沒完…一個月兩萬五雖然不多,
但長久累積下來也不少,倒不如趕快離婚,順便看你朋友的老婆會不會趁著離婚這件事要求贍養費

我個人的預測是,你朋友的老婆一定會在離婚的時候要求贍養費,只是到時候事情就更麻煩囉!
作者: 遊戲狂    時間: 2009-5-22 01:19 AM

我朋友跟她結婚生的小孩 但小孩卻沒跟她姓 不公平 那跟她姓就公平?乾脆搞個新的姓給小孩
我朋友的爸媽留給他的房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她又沒出到一毛錢,有什麼不公平?
我朋友的車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車誰買的掛誰名最公平
她賺得比我朋友多 要她拿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 才三萬多個屁
上訴所有物質都沒給她 現在要她拿薪水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那全部都給她  換成她只有100零用錢公平吧?

以上純是個人看完後心理的OS
其實看完後我只有一個想法
她是一個只會為自己想的X(消音)...女人
怎麼會娶這種女人回家  男方是吃飽太閒找事幹嗎
是我只會走一條路  離一離找個不會跟我說公平不公平的老婆吧

婚姻不是建立在公平上的
是相互扶持共同建立的

作者: 桃城阿D    時間: 2009-5-22 01:19 AM

這樣還會結婚喔 昏倒 不如分開算囉
作者: 大寶耶    時間: 2009-5-22 01:20 AM

香吉士 發表:
離婚拉...

咦~ 香吉士你潛水淺好久阿~~~
再這看到你還真下了我一跳
作者: Vanson    時間: 2009-5-22 02:03 AM

現在的人對婚姻是什麼樣的態度...

我結婚時是個老闆  我老婆懷孕在家一整年都在幫我打線上遊戲
他跟我說  都沒幫到家計很不好意思

婚後我轉跑道  變成一個月只有18000的基本薪資員工
我老婆跟我說   加油  之前在家待產沒幫到什麼忙
現在我可以養你了

現在  我轉換跑道成功  一個月收入跟之前差不多
我老婆說   現在我們的生活可以比以前更好了

至今   我每個月5號還是把所有薪資交給老婆
當天就把該付的  該繳的算一算
剩下的   是我的生活費
剩的多   會出去吃吃喝喝
剩的少   老婆會告訴我   不夠記得要跟我說

現在老婆的戶頭   是他自己所得的
生活開支   先由我支出  不夠的由他補   
要物質有物質    要感情有感情   

沒努力過  沒扶持過   妄想以為弄到有錢的老公可以爽翻天
實在很可笑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09-5-22 02:08 AM

這女的觀念真的有點怪 . 男生都把賺的錢給她了 . 怎麼還說這種話 ....
小弟的建議是兩人可以開個共同戶頭 . 每月所得固定存多少當作家庭開銷 . 其他的則為雙方自己自行運用 .
賺得錢多有錢多的生活方法 . 錢少也有錢少的過法 . 感覺你的朋友有車有房子了 . 雖然收入不高 . 但跟一般人比起來已經算好過了 . "貧賤夫妻百事哀" 這個問題應該不存在 . 雙方好好溝通一下 . 應該不用像大家說的不被看好 . 到最後走到分開一途吧 ...
作者: Y---謀    時間: 2009-5-22 02:20 AM

focus3020 發表:
最近跟一個新婚的朋友喝茶嗑瓜子閒聊
聊到 ...

事情如下
我朋友專科肄業  月收入大約25000
但他有房子(他爸媽給他的)有車子 沒負債
他老婆大學畢業  月收入約30000


朋友的每月收入都用在這個家的支出並且都是交給他老婆管
他自己每天只有100元可以花
但他老婆的每月收入卻落入他老婆自己的口袋 沒為這家負擔
朋友跟他老婆說 :我覺得你賺得錢也應該拿出來為這個家負擔
但他老婆卻跟他說 這樣不公平

理由如下(請車友留意一下"他""她")
我朋友跟她結婚生的小孩 但小孩卻沒跟她姓 不公平
我朋友的爸媽留給他的房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我朋友的車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她賺得比我朋友多 要她拿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
上訴所有物質都沒給她 現在要她拿薪水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
所以她不想把收入拿出來負擔這個家

光看到這就不想看了.......死物質女........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02:50 AM

ray3321 發表:
沒第二句話…離婚

觀念差這麼多,以後肯 ...

女人心海底針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02:58 AM

Ben.chung 發表:
這女的觀念真的有點怪 . 男生都把賺的錢給她 ...

小班
共同戶頭的想法這朋友跟他老婆說過了
他老婆就是不願意把收入拿出來負擔這個家
感覺他老婆說的不公平都是藉口而已


說真的  我很想跟朋友說

離婚離一離  對這段婚姻曾經的花費 就當作一個代理孕母的價碼
自己獨立養大這小孩 畢竟 這女人對這家沒幫助



作者: 小賭    時間: 2009-5-22 03:34 AM

不管誰對誰錯~

樓主~聽小的一言~

別人的婚姻事~千千萬萬您就別管~

吃力不討好啊!

我是過來人~

勸離(得罪左)勸合(得罪右)~到時候左右不是人~

就算再好的朋友~換帖兄弟~也千萬別管太多!

聽話~這是真的~
作者: 心得    時間: 2009-5-22 03:47 AM

focus3020 發表:


小班
共同戶頭的想法這朋友跟他老婆說 ...

有時關心會變成管太多
公親會變事主 就是這樣來的
還有因果的關係
古人說勸和不勸離
這是真的
沒有人有權叫別人分離
包括你我都一樣
在怎麼樣也是別人家的家務事
作者: aa0851    時間: 2009-5-22 06:48 AM

離婚吧!!  長痛不如短痛
作者: allen1028    時間: 2009-5-22 07:35 AM

focus3020 發表:
最近跟一個新婚的朋友喝茶嗑瓜子閒聊
聊到 ...

理由如下(請車友留意一下"他""她")
我朋友跟她結婚生的小孩 但小孩卻沒跟她姓 不公平  我2個小孩都跟我姓
我朋友的爸媽留給他的房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目前沒房子~其實誰掛名都沒關係~
                                                                   只要不會離婚都沒差
我朋友的車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我的車也是我的名字
她賺得比我朋友多 要她拿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  夫妻錢基本上可以算是共同的
上訴所有物質都沒給她 現在要她拿薪水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  那麼想要去嫁小開算了
所以她不想把收入拿出來負擔這個家
作者: tingtin    時間: 2009-5-22 07:39 AM

現在女生傻的不多了
結了婚肯認老公、小孩就不錯了
還要幫你養老爸、老媽,我也只能說你祖上有德

很多男孩子在追女生時
出手就很大方,女生要什麼就買什麼
一副付出就不求回報...好感人吶。
結了婚後...是怎樣?

不管你心裡怎麼想
誰對誰錯,別人家的家務事別介入太深
兩個都不會為對方想的人
能在一起多久?
作者: kin    時間: 2009-5-22 08:49 AM

清官難斷家務事。
作者: maruko.girl    時間: 2009-5-22 08:52 AM

新莊蘆筍 發表:
把肚子搞大~
她自然心思就會放在"家& ...

不是已經說了小孩跟男方姓不公平嗎?
作者: maruko.girl    時間: 2009-5-22 08:56 AM

楊梅樹 發表:
我朋友跟她結婚生的小孩 但小孩卻沒跟她姓  ...

我較同意楊梅樹的看法

但我覺得小孩跟誰姓要先說好....

至於婚後上不上班乙事
我認為女性還是不能脫離職場

因為結婚〔男人是娶女人一個人;女人是嫁男人一家人〕
如果又沒上班那生活圈就更小了....
作者: chao_hon_ven    時間: 2009-5-22 09:01 AM

所有的錢拿來養一個女人一個家庭~也不公平
每天面對同一個女人~也不公平
接下來自己想....

自己覺得不公平的放在別人身上就會公平?
作者: MiG29    時間: 2009-5-22 09:06 AM

很多事情在結婚前就要討論清楚的...

民法規定...若夫妻沒有特別協議...兒女從父姓...

(以前老婆還要冠夫姓...乾脆女生也冠夫姓好了...那兒女也等同從母姓...CCC)

夫妻本來就要共同打拼...不能只有男生在打拼賺錢養家...

現在是兩性平權的時代...

若女方覺得賺的多....那可以扣五千當私房錢呀???

不過如果要斤斤計較...

試問...房子你有沒有住...該不該付房租???

車子你有沒有坐過...要不要付車資???

這種事情吵不完的......................

我覺得.............離一離算了....免得越久越後悔!!!

趁雙方還年輕....再找一個適合自己的...^^"

溜...
作者: maruko.girl    時間: 2009-5-22 09:13 AM

MiG29 發表:
很多事情在結婚前就要討論清楚的...

民法 ...

請問:民法什麼時侯規定...若夫妻沒有特別協議...兒女從父姓...?
這是以前的舊法條了

現行民法1059條規定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
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請先確定法條後再po
作者: suchiaen    時間: 2009-5-22 09:15 AM

我朋友跟她結婚生的小孩 但小孩卻沒跟她姓 不公平→這個東西基本上婚前要先講好
我朋友的爸媽留給他的房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爸媽過給兒子的房子甘媳婦什麼事?她是他爸媽親生的
                                                                   嗎?況且幹嘛計較房子是誰的?除非她另有目的!
我朋友的車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女生有車坐有司機幫妳開車服務就很好了,想太多~
她賺得比我朋友多 要她拿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家不是要雙方一起維持的嗎?
上訴所有物質都沒給她 現在要她拿薪水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不予置評!

不好意思,小弟我說話比較難聽,請見諒!但是我覺得女生這些論點似乎都圍繞在"金錢"上

說真的,不知道女生是為了什麼嫁給你朋友?如果是我的話,我會離婚。


作者: maruko.girl    時間: 2009-5-22 09:22 AM

看了眾人之意見大多以離婚為主要
其實我覺得....

只有當事人冷暖自知....

就如我一個朋友也是丫
我曾半夜接到求救電話...打來哭著叫救命..
我上班時間哭著打來叫救命   並還幫她打113電話

唉!!
兩造之間也有去醫院驗傷且保留半年法律追訴權

結果呢...
現在還不下好好的!!

其實大家的意見不管如何還是需要當事人自行做決定啦!!
作者: weihao0813    時間: 2009-5-22 09:43 AM

他們當初是如何結婚的啊~~~這樣子離婚的機率很大耶~~~
真的要像上面的大大所說,溝通才是王道~~~
作者: 少爺    時間: 2009-5-22 09:56 AM

勸和不勸離囉    會有業障

不過看這個故事   女方有點給她誇張了點

再溝通看看吧
作者: stchen5168    時間: 2009-5-22 10:42 AM

weihao0813 發表:
他們當初是如何結婚的啊~~~這樣子離婚的機率很大耶~~~
真的要像上面的大大所說,溝通才是王道~~~

有同感~~
但話說回來那女的還真會計較且勢利阿
作者: grants    時間: 2009-5-22 10:54 AM

focus3020 發表:


子誠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對的?
可 ...

男方的出發點應該是希望兩夫妻為了這各家一起努力生活

女方的出發點應該是為了這各家付出但也需要一些有利於自己的保障

現在的社會不管是誰都是自私的吧

有誰可以保證自己可以無怨尤的付出

任何事情好好的溝通各退一步都有商量的餘地

雖然我是選雙方都對這各選項

但是用另一種看法來看這件事情的話

雙方也都是錯的

就算有人對這件事從頭到尾情楚的不得了

但是有誰可以說雙方面的出發點是錯的?


離婚不是唯一的選擇

真的走到無法溝通地步在好好考慮是不是該走離婚這條路吧

我還是那句話......雙方面冷靜的溝通

以上是我自己的看法(不站在男方或女方立場發文)




別人的家務事外人只能看不能幫
作者: paul91166    時間: 2009-5-22 12:34 PM

我想我在婚姻上是幼幼班

可是我覺得如果為了這種事離婚有點好笑

因為我覺得這些問題在彼此換了另一伴後還是會發生

所以我覺得還是要學會解決 , 因為我覺得很多事情若你沒

學會處理好以後還是會碰到 , 那下次碰到了....還是離婚嗎??
作者: rx7516888    時間: 2009-5-22 01:08 PM

婚姻生活原本就是要2個人共同來經營.如果只有單方經營那就不叫婚姻生活了.叫.........昏姻.........

我覺得2個人必須要用客觀的立場.找出一個平衡點......可以請一位2個人都尊重的長輩.來調解.不然當男方忍不住的時候真的只有走上離婚這條路了..................

其實我覺得房子可以登記在雙方的名下成為共有人.車子原本就是折舊品登記給誰都無所謂.要賣也賣不了多少錢.不然就一人台.稅金跟維修保養自行處理(反正男方的車原本就都是男方在負責.沒差).生活上的花費更簡單每個人一個月都拿2萬出來(剩下的當零用錢).花剩的存入銀行當小孩的教育費用...................

我不是當事人沒辦法替誰做決定.只能靠自己去協調嘍.....................加油吧!!
作者: 昌哥    時間: 2009-5-22 01:28 PM

小弟淺見~夫妻之間沒有所謂的對錯!只有包容而已!!沒有包容對方的錯誤;如何表現出(我愛您),夫妻床頭吵床尾和,清官難斷家務事,做朋友的只能勸和不勸離,否則到最後焦頭爛耳會是自己,再不!
請您靜觀其變..緣起緣滅..
作者: 儒仔    時間: 2009-5-22 01:39 PM

focus3020 發表:


小班
共同戶頭的想法這朋友跟他老婆說 ...

認同你的想法
這個女的 一點家的想法都沒有
根本就沒有長久經營的意願
也許過久一點她就會爬牆了
作者: 阿仁仔    時間: 2009-5-22 01:45 PM

離婚算了~!女方那種理由太牽強~!勉強再一起只會製造更多困擾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09-5-22 01:46 PM

男生一天才100元生活費,會不會太離譜了?
我覺得女方太超過了!
作者: Saber    時間: 2009-5-22 01:50 PM

所以說結婚前真的是要

考慮清楚...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而後悔
作者: johnny    時間: 2009-5-22 01:50 PM

好爛的女人....

每天只給100塊...怎夠花....

唉.....這年頭女的 價值觀偏差的還真多...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04:24 PM

weihao0813 發表:
他們當初是如何結婚的啊~~~這樣子離婚的機率 ...

就他們戒指戴一戴
我酒喝一喝

他們就結婚啦
作者: ryudo    時間: 2009-5-22 04:50 PM

新莊蘆筍 發表:
把肚子搞大~
她自然心思就會放在"家& ...

只能說
您真芝麻
作者: Cs-hu    時間: 2009-5-22 06:02 PM

ja1210 發表:
這麼會算~離一離算了

+100000000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09-5-22 06:19 PM

長痛不如短痛
從這些事上看得出來
雙方結合是個很難笑的笑話
女方的不公平心態
即便這次講開了
以後還是會出來說嘴
而且會更麻煩
快刀斬亂麻分一分才是上選

不過以一個女人住進男方家
丈夫沒能體會體諒她的心情苦楚
而卻要求她應對這家多盡一份錢
現在的女人當然也會反彈

我的對門鄰居剛搬進來時,是一對夫妻
新房子是老婆名下
車子是老婆名下
二人沒有小孩
薪水是老婆大人管理,老公是領零用錢的
二月時住戶開大會遇到她
我問:「好久沒見到你老公了,他人呢?」
她回:「我把他fire了,現在我一個人住。」
他的老公離開時,什麼都沒有,老婆只留1萬元給他留用生活
你們說多慘~~~~~~~
一個什麼都是掛名在「對方的」名義上的夫妻
二人分離時,沒有的一方,在對方狠下來時,真的會什麼都沒有
所以我還能體會樓主說的那個「老婆名下什麼都沒有」的心情
作者: ttasd    時間: 2009-5-22 06:52 PM

我覺得還好啦

因為我想到我姑姑也是這種女人

但站在我們角度來看

她會這樣也是有絕對的理由

當然絕對不是男方單方面說的那些理由

男方一定有些理由是造成女方這樣做的原因
作者: tingtin    時間: 2009-5-22 07:33 PM

同意+1
我老婆的一個同事也是如此。

樓上覺得男生沒錯的各位,你們都結婚了麼?
兩個人結了婚 很多事,都不是你想怎樣 就能怎樣...
在一起就一定會有犧牲

至少我自己只要經濟能力可以
我就不會過問老婆經濟 或是叫老婆拿錢出來
我老婆七年級生,我不覺得這一年代之後的女性
會拿錢給男生花用,一定被同輩笑傻...幹麻嫁人
我老婆叫我全部上繳,經過我溝通 我一個月也只留一萬

我也覺得多半這個男生或是男方家人有問題。
ttasd 發表:
我覺得還好啦

因為我想到我姑姑也是這種 ...


作者: alien    時間: 2009-5-22 08:33 PM

對那女生其實也無須過於激憤啦,
現在社會的女生大概十之六七都會這麼想吧;
要怪的話就去怪那些女藝人,
節目中專教如何敗家,窮或摳門的男人不要交往....
才會造成每年只是十多萬嬰兒出生率.

後記:咱現在對台灣女生想都不敢想,
只留意對岸或是越南的;
泰國的也不考慮(弄不好找個切掉過的就 )
作者: yangchiang    時間: 2009-5-22 09:00 PM

佑佑的老爸 發表:
錢.錢.錢.去跟錢結婚好了!!

+10000
作者: brett    時間: 2009-5-22 09:11 PM

家家有本難唸經

不認識雙方無法評斷

說不定男方很愛花錢

也說不定女方很愛花錢

但是當初價值觀不同還結婚

那能怎麼辦呢?
作者: jey    時間: 2009-5-22 09:16 PM

這很難長久,夫妻本來是相扶相持共患難,怎變成女生只想享受不想負擔家庭
責任,那結婚有什意義?
取一個老婆進來不是再共同經營家庭,反而只是幫忙花錢沒有1+1=2
反而變成1+1=-2
這很難持久下去的~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10:21 PM

ttasd 發表:
我覺得還好啦

因為我想到我姑姑也是這種 ...

T大也來光臨本帖

謝謝

也感謝各位車友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10:35 PM

jey 發表:
這很難長久,夫妻本來是相扶相持共患難,怎變 ...

朋友的家境雖不算富裕 但也小康了
所以共患難應該是用不著
但家庭是需要共扶持才得永續經營
如今只有我朋友一人拿出所有顧家庭
他老婆卻什麼都不用付出



現在朋友的所有
沒有一項是他老婆有參與共同付出到的
只有小孩
作者: focus3020    時間: 2009-5-22 10:41 PM

其實女方有很多惡行是我沒講到的

因為當時我聽到時也是恨的牙癢癢的

民視/三立本土電視劇中都有播過 大家自己想像一下 我就不多說了

女方在結婚後就像是換了一顆頭一樣

整個想法完全不一樣

雖然勸離會造口業  但我寧願造口業

謝謝大家  我也差不多有個底了
作者: luckbenz    時間: 2009-5-22 11:05 PM

好強勢的女人~~~
作者: 戴玄聖    時間: 2009-5-23 01:11 AM

我覺得男女都有錯...男錯娶錯妻.女錯嫁錯郎..無解
作者: bin6922    時間: 2009-5-23 01:22 AM

自私的人永遠都是自私的!!
除非男生要硬起來
否則這件事是你心甘情願要為他做的
如果是這樣就不要有怨言

作者: 康康康    時間: 2009-5-23 02:45 AM

都有錯吧

男方錯在婚前沒認清這恐怖的女人

女方錯在真是個白爛女

俗話說:勸合不勸離

但看這樣的內容

離婚或許會好一點

但要注意,小心女方來個獅子大開口

要個贍養費5百萬之類的
作者: michaelwu    時間: 2009-5-23 12:41 PM

離一離也好
女生只在乎動產不動產在誰身上
眼裡只有錢
夫妻本來就應該一起為這個家付出打拼
只希望單方付出而自己只想享受
這樣的生活才沒品質呢

沒遇到這種事情的人都只會說要多包容、多體諒、多溝通
如果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上
請問還會有理性去包容與溝通嗎

就像某某兩性專家
上節目老是說男女雙方要怎樣又怎樣
結果自己還不是離婚了

是說甚麼理念不合、個性不何、緣分到了塘塞的理由
這樣也算兩性專家
他上節目常講的要多包容、體諒、溝通全部蕩然無存
溝通無效就不要撐在那邊
她依然故我
你卻為她氣死半條命
何必勒
作者: randyho    時間: 2009-5-23 12:56 PM

如果真的溝通不下去~
那還不如離婚算了~~免得搞得雙方不愉快

再說~~以目前的物價,一天只有100元,真的會過不下去,
交通費加吃飯就不止100元了。
作者: 小奕    時間: 2009-5-23 07:57 PM

這樣的婚姻因該不會長久吧 女方太會算了 如果是我老婆 我就:15 :15 :15
作者: 廠長    時間: 2009-5-23 08:05 PM     標題: ...

強摘ㄉ果子不會甜~~~
分開吧~~
作者: vag    時間: 2009-5-23 09:21 PM

婚前的財產是屬各自所有的,無論是共有財產或分別財產,
婚後一起努力的部分所賺得財產才可以分,例如:房租。
房子在婚後買的也可以分。
作者: soulhead    時間: 2009-6-20 11:14 PM

公主病帶很重
作者: 黃色亞麻花    時間: 2009-6-21 04:10 PM

爛人情歌 發表:



找我?


作者: scsi    時間: 2009-6-22 05:31 PM

早點離一離…長痛不如短痛…
作者: 歐次ㄎ    時間: 2009-6-23 05:16 PM

女生真的病了....想法病了....腦袋破洞嗎??
不能以偏概全.....怎樣都要有所付出...拿出自己的薪水生活品質就會變差...
簡直是愛慕虛榮的人才有的想法..那當初為何要在一起..條件好去有錢人家阿..
搞不懂..這些物質上的享受不是單憑一個人的想法就可以的..
兩個人一起努力..該拿出來的就要拿出來....

.:18 :18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09-6-23 06:51 PM

怎沒有"需要再溝通溝通"的選項呢?

這些婚前都是要討論好的~~

如果都要算這ㄇ清楚幹麻結婚~~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09-6-23 06:55 PM

michaelwu 發表:
離一離也好
女生只在乎動產不動產在誰身上 ...

很多自稱兩性專家都是離婚之後才變成專家~~
作者: 幻想物語    時間: 2009-6-23 07:07 PM

focus3020 發表:
最近跟一個新婚的朋友喝茶嗑瓜子閒聊
聊到 ...

我朋友跟她結婚生的小孩 但小孩卻沒跟她姓 不公平 <=廢話~現在是母系社會嘛?不是嘛~還有多少小孩是跟媽姓了 又不是老爸掛ㄋ
我朋友的爸媽留給他的房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正常阿 爸媽是留給他兒子又不是她媳婦~憑什麼拿這當理由??
我朋友的車子沒過她的名字 不公平 <=這說過她名字我沒意見~但是她老婆有本事出每年的稅金嘛?有本事再說吧~
她賺得比我朋友多 要她拿出來負擔這個家 不公平 <=她領比老公多就更該出錢 並不是就都靠老公 怎會有這種心態阿?? 只知道自己生活過好 完全不會考慮家計 就單這點就夠ㄋ 這老婆要來幹麻的?要來紓解壓力的嘛?這樣也能結婚 無言....

什麼叫做少買點保養品 少去聚餐臉就垮ㄋ...擺明的敗金女!

不過 已你朋友條件已經算好ㄋ 有房子有車子都沒貸款存在..像我 車子房子都必須靠自己處理..哀...
只是我月領是她的快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