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台南] 如果被惡劣的商人硬塞貨 [列印本頁]
作者:
SAM710503 時間: 2009-5-5 08:53 PM 標題: 如果被惡劣的商人硬塞貨
如果被惡劣的商人硬塞貨
東西最後有問題
該如何應付
請問各位大大該如何應付?
作者:
SummerAurora 時間: 2009-5-5 08:57 PM
什麼情形啊!?
總要讓人了解一下經過吧
沒頭沒腦的很難給你意見唷!!

作者:
SAM710503 時間: 2009-5-5 08:59 PM
SummerAurora 發表:
什麼情形啊!?
總要讓人了解一下經過吧
...
如題
本身自己不需要的東西
被商人硬塞貨
借由試用的名義
把東西借給你用之類
之後又說沒付錢
作者:
SummerAurora 時間: 2009-5-5 09:02 PM
如果是我的話 就不會付錢
東西我也不會拿
不過你怎麼會遇到這種事情
我第一次聽說呢

作者:
zx1030 時間: 2009-5-5 09:06 PM
這己算是詐欺了吧。

作者:
SAM710503 時間: 2009-5-5 09:08 PM
SummerAurora 發表:
如果是我的話 就不會付錢
東西我也不會拿 ...
歸還就好嗎
但對方是惡劣商人勒
作者:
SAM710503 時間: 2009-5-5 09:08 PM
因該是新版的詐騙方式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09-5-5 09:14 PM
SAM710503 發表:
本身自己不需要的東西
被商人硬塞貨
可以不用付錢ㄇ ...
如果貨品已經寄到你家了,你可以去郵局買個存證信函(一式三份),
景發生的時間及事情的詳細內容寫清楚,並限期一個月請對方取回,
若在期限內不取回,你不負保管之責,將逕行處理掉,
到時如果他真的沒在期限內取回,東西就是你的了,隨你怎麼處置!
一式三份 ==> 一份你保留,一份寄給對方,剩下一份郵局會留存
存證信函只是當成你伸張自己權利的一種"證據",證明你有請對方取回,
以便日後有糾紛時可當成法庭上的證據,雖然你在內容中要求的事情
不見得法院一定會接受(因為有的人會在存證信函中過度伸張自己的權利),
但是如果你的要求合理,在法庭上是比較站的住腳的!
作者:
liuten31 時間: 2009-5-5 09:17 PM
消保法權益第四條中有寫道~
四、未經消費者訂購而廠商直接寄送之商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並得定相當期限通知廠商取回,而廠商逾期未取回或消費者無法通知者,視為廠商拋棄其寄送之商品。廠商在寄送商品後逾一個月未經消費者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其商品,消費者不負任何返還義務。
你可以請當地消保官協助,請他給您法律上意見及幫忙唷~
~
作者:
qoo_alex 時間: 2009-5-5 09:18 PM
SAM710503 發表:
如題
本身自己不需要的東西
被商人硬 ...
哪裡有這麼好的事,還強迫你試用喔!!
那一定要粗殘的給它用,
用壞了再跟他說:這麼爛的東西還敢給我用,
有膽叫我買的話,就叫他當場吃下去...:18
當然以上是我給你的建議啦!!
我有事先走...
作者:
liuten31 時間: 2009-5-5 09:22 PM
補個網站~希望能幫到你~
[iframe]http://www.cpc.gov.tw/[/iframe]
作者:
SAM710503 時間: 2009-5-5 09:26 PM
大哥
看不見

作者:
enzo 時間: 2009-5-5 09:27 PM
哇塞~是誰啊~
惡劣商人的意思是指要是東西不收不付錢的話就要使用暴力逼你妥協的意思嗎?
還是有其他奧步咧?
作者:
enzo 時間: 2009-5-5 09:29 PM
SAM710503 發表:
大哥
看不見
大大叫你去找消保官啦
作者:
螺旋丸用吃的 時間: 2009-5-5 09:30 PM
比扯鈴還扯!!!
作者:
SAM710503 時間: 2009-5-5 10:17 PM
enzo 發表:
哇塞~是誰啊~
惡劣商人的意思是指要是 ...
全中
作者:
stchen5168 時間: 2009-5-5 10:26 PM
靠~~那廠商是賣啥的阿~~
真是扯到不行
作者:
麥可布雷 時間: 2009-5-5 10:33 PM
SAM710503 發表:
全中
安公子不要怕!!!
老子挺你+1
作者:
SummerAurora 時間: 2009-5-6 08:43 AM
怎麼很像恐嚇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09-5-6 09:09 AM
直接採取法律行動了啦~~~不要怕!
要不然就是先寄個存證信函給他,慢慢跟他玩~~~
作者:
j70505 時間: 2009-5-6 12:40 PM
可以打電話問 消基會 還是消保會的.
一般東西 都有個滿不滿意退換貨的爭議 都可以打電話問問.
下次 碰到 就跟他SAY NO阿
還是你唱個SAY GOODBYE 給他聽
..(到底哪個..好像是消費者保護條例的) 一般商人聽到 都會怕麻煩而回收
但是他是惡質...
作者:
阿麵技研工場 時間: 2009-5-6 02:21 PM
你想表達什麼事情?? 麻煩請說清楚...講明白!!
你這樣有頭無尾...大家是要如何想辦法幫助你口中所說的那位受害者...
說清楚點比較好...你說是吧!! 大家很樂意幫你的..
而我個人覺得你好像是在影射某兩位車友之間買賣的糾紛!!
如果不是的話..那就是我自己想太多..對號入座囉!!
清楚點好....
作者:
stan73103 時間: 2009-5-6 02:46 PM
這樣的標題這樣的內容
老實說我是看不太懂啦
何不說清楚講明白
不用怕引涉誰
如果是像阿麵大大猜測
假設性的A與B車友之間的關係
歡迎公開討論
讓事情在檯面上
大家會用心中的那把尺替你解諒低
作者:
SAM710503 時間: 2009-5-6 07:56 PM
阿麵技研工場 發表:
你想表達什麼事情?? 麻煩請說清楚...講明白 ...
我文筆沒這ㄇ好
大家都在台南
打給我ㄅ 我到時和你說
0912179880
作者:
SAM710503 時間: 2009-5-6 07:57 PM
stan73103 發表:
這樣的標題這樣的內容
老實說我是看不太懂 ...
看不懂
相信你聽到不一樣的版本
沒關西
0912179880
想知道正確的版本在打
作者:
阿宏: 時間: 2009-5-6 08:45 PM
終於看懂了
車友之間還是不要有買賣的問題較好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09-5-6 10:02 PM
搞了半天原來是車友啊~~車友之間還是要有信用比較好啦
怎麼可以說免費試用,然後又要跟人家拿錢呢?
這樣等於是挖個坑讓人家跳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