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笑話)給我14塊...轉貼 [列印本頁]
作者:
惠子~ 時間: 2009-4-24 09:15 PM 標題: (笑話)給我14塊...轉貼
話說星期五晚上我爸來載我回到家時
我弟已經去睡了
我就看到他留了言放在鞋櫃上給把拔:

看完後我百思不解
一直想說他要14塊幹麻???
消費券14塊要怎麼給呀???
14塊坐公車也不夠呀!!!
為什麼要14塊~為什麼要14塊呢???
突然我恍然大悟,於是跑去樓上找把拔......
我:把拔把拔~那鞋櫃上的14塊是你放的嗎?
爸:對呀!
我:哈哈~我覺得他應該不是要14塊吧~他應該是要......1千塊吧
好笑的是把拔還真的放了14塊要給他......
這告訴大家,寫字要寫清楚點!
作者:
a-ba 時間: 2009-4-24 09:28 PM
這個太好笑了啦…
怎麼有這麼風趣的爸爸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阿亮~ 時間: 2009-4-24 09:29 PM
要他把拔給1000...很難吧...
畢竟...錢不好賺阿
不過14塊...究竟能做什麼呢?

作者:
yangchiang 時間: 2009-4-24 09:39 PM
甘蝦~
作者:
zhuang113 時間: 2009-4-24 10:46 PM
中文都學不好
怎麼會比外國人強
教育 一直以來都有問題
作者:
brett 時間: 2009-4-24 10:51 PM
這個好笑...
作者:
粉紅色臘腸 時間: 2009-4-24 10:55 PM

作者:
vulture 時間: 2009-4-24 10:57 PM
...
這個父親真有趣...
孩子寫子有待加強...
不過...
真的好笑...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09-4-24 10:59 PM
經我光學嚴格比對字痕和書寫筆順原則
及字漬乾涸速率和紙張滲透率後
我非常確定
這傢伙寫的 真的是 14塊啦
他老爸是故意在糗這傻兒子

作者:
vulture 時間: 2009-4-24 11:00 PM
小老師 發表:
經我光學嚴格比對字痕和書寫筆順原則
及字 ...
FBI...

作者:
frankli20021010 時間: 2009-4-24 11:00 PM
看完了,真的很好笑...
台語的甘蝦..(感謝)
作者:
Asuradagpx 時間: 2009-4-25 07:19 AM
小老師 發表:
經我光學嚴格比對字痕和書寫筆順原則
及字 ...

果然是資深老師
作者:
ZY-9738 時間: 2009-4-25 09:32 AM
小老師 發表:
經我光學嚴格比對字痕和書寫筆順原則
及字 ...
柯南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09-4-25 02:01 PM
其實這4和 千筆順是相同的
國小級學生常常在寫數學時混在一塊
例如
要把1014元取概數(我現在部編本三下就教到了,嚇到我一跳說)到千位
會寫成1(個)千,要是純寫數字1000學生還會對
要是寫單位詞是千的,十個裡有三四個 千字會筆劃不斷開
最後變成14元
這是小孩有沒有耐心寫好字的問題~~
作者:
madkurt 時間: 2009-4-25 03:16 PM

作者:
佑佑的老爸 時間: 2009-4-25 04:45 PM
哈哈哈!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09-4-25 06:36 PM
說到這個筆劃的問題
我相信有很多人都可能遇到過(也許是自己可能是同學)
就是考卷上的選擇題
本來當事人寫的是2
而在考卷發下後,他知道了答案是3,就偷偷地把2多加一筆改成了3
然後就拿出來跟老師講說把他的答案給改錯了
對於很多把2的最後筆順寫成水平橫過去的人來說
很好去判斷這位學生的答案改成3是偷劃的,
因為怎麼看就是不順眼
不過也有遇過相當特殊的學生會這麼寫
而對於老是寫2寫成最後一筆會往下彎的人來說
要判讀他是寫2還是3非常困難
這就要自由心證了
學校期中考才考完
我班上一個白白淨淨的小男生
在發完考卷後拿出來對我說考卷改錯了
他的答案是3是對的
其實
我一看到是他走出來時我心裡就在偷笑了
因為我看他的考卷時有特別留意
因為他的學業成績很好
也許是爸媽要求是滿分,而他就是差了這一題選了錯的答案
雖然我沒有當場目擊到他私下偷改了這選擇題的答
但我很確信我沒改錯考卷分
那時
我叫他把考卷的右下角看一下有什麼字
他仔細的瞧了一下,才發現是用鉛筆寫下的一個2字
然後用橡皮擦給擦掉了,所以有留下刻痕
所以我只告訴他:「我沒有改錯,下次要多小心再檢查不要錯了。」
那個刻痕是我特意留上去的
以前這招只會用在對付五六年級的學生作弊時使用
真想不到現在才小三而已就要被迫用上了
難保下回改完考卷後
也許要用上數位相機先來個拍照存檔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09-4-25 07:25 PM
我覺得他老頭應該是在 "裝傻" 不想給那麼多零用錢吧 ! 
作者:
qmonavy 時間: 2009-4-27 01:42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