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湯河裸浴起源於何時,李向玉和村民們一樣,沒有人能說得清,他曾聽父親說過,祖輩都這樣,父親小時候都習以為常了.這一點,在光緒九年的《盧氏縣志》上曾有記載:「湯池在熊耳山足,夏可熏雞,冬可沐瘍」,想來有一定歷史了。

湯河溫泉有兩股泉眼,在河道西側山腳下,常年不停地冒熱水。上個世紀80年代末,當地政府將泉眼圈起來蓄熱水,通過管道流入修建的四個浴池裡,供當地村民洗浴,後又在浴池上修建洗浴亭及長廊。

但在此之前,則沒有這麼好的條件。李向玉說,以前的泉水直接流出來,滲入河道的沙灘裡,村民洗浴的時候,直接在沙灘裡挖出一個坑兒,坐在沙坑裡就可以洗;後來挖出一個水潭,泉水流到水潭裡,就成為天然的浴池了;河裡長水的時候,在對面的岸邊也可以洗。

在上個世紀40年代末之前,溫泉並沒有定下男女*洗的規矩。往往是誰先佔著誰就洗,男女之間經常發生「戰爭」。事情越鬧越大,終於有一天,有兩撥男女鬧得不可收拾,吃虧的一方便請來「曹老先兒」論理。

「曹老先兒」叫曹植甫,是著名文學翻譯家曹靖華的父親,曾考中晚清秀才,後深感山區教育落後,來到湯河小學教書,深受村人愛戴。「曹老先兒」來到現場,平息了爭鬥之後,就定下規矩:男人洗浴時間為農曆一、四、七、二、五、八,女人為三、六、九,*日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