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各位看看一下 [列印本頁]
作者:
sen 時間: 2008-12-11 02:26 PM 標題: 各位看看一下
話說朋友很他馬子共同創業,兩個年紀差了4歲,
剛做了點生意,創業約兩個月!問題出來了!
朋友拿錢,女方並且住再男方家中,以利互相照顧!
女方只出人!
因為剛開始客源不穩,所以第2個月跟本賺不到1萬元!
朋友只好跟家中拿錢來支付開銷!
其中哩,女方也跟男生要錢,支付一些瑣碎開銷,
包括姐姐的生日禮物,朋友結婚的紅包,還框說媽媽生日,要當女婿的,要送個東西!
女方還說那從我薪水預支好了!
加上一些開銷,其實沒多少錢!
男方也是給錢了!
但後來,女方卡費來了,還要再支付1萬2左右!
男方好心勸說,少花點錢!...之類的
本來說好男方要支付本次卡費!
但因收入根本就不夠女方開銷,所以跟女方勸導少花錢!
好死不死,隔天為了別的事情吵架!
吵到一發不可收拾,最後雙方說分手!
過沒多久女方開始發飆,說把薪水算給我!做了一個月總該有薪水吧!
男方說,我沒錢了!
結果平靜下來,男方開車把女方送回家,
本為相安無事,但女方到家門口時,不肯下車,還開始動手狂打男方!
男方沒還手,只是拼命的往車外逃!
逃到車外,女方還下來拉扯!...就這樣因為被鄰居看到,男方乘女方空隙,
趕快上車逃走!
帶著傷的男生回到家,吃個飯後,開電腦看了網路的東西!
發現它賣的東西,PO上網的資料,通通被刪除了!...是女方幹的
而且女方還在公開的網誌上說,做了一個月白工,超不爽..之類的話攻擊男方
男方本想算了!
但男方在它網誌內的相簿看了一下!
發現超不爽的事情,就是女方和不知名男性有頭靠頭的見似親密的合照
還放在相簿裡
男方一氣之下,想打給女方理論,但女方不接電話,之後男方很氣
(為什麼這麼氣因為男方跟女方交往時,通通不能接女生的電話,就我所知,相處了一年,只接過1通吧,
但女方卻可以有這樣的動作)
就打給女方媽媽,他媽說,你們只是朋友,(朋友??)那女婿送生日禮物是被框嗎?)
該怎樣是他的事,你欠他薪水要不要還,
男方超不爽說,他跟我拿錢,因該還我錢吧!而且上班都沒做什麼事情!
就算做了,他也偷用我的帳號把所有資料都刪除了,那真的是白工吧!
吵到最後真的不可收拾!
男方一氣之下,隔天就到法院告他盜用電腦,並且動手傷人?
以上~~
字多~請大家耐心看一下,最近朋友發生的~~兩個都不超過30歲!
給點意見吧
作者:
西瓜 時間: 2008-12-11 02:43 PM
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
那個男生的態度真的是不錯....要是別人...搞不好就發飆了吧

作者:
小閔 時間: 2008-12-11 03:13 PM
感情的事...
要怎麼說勒...
願打願挨...
刷刷去啦!!
別在爲她讓費時間...
努力衝刺事業為先...
加油 )))

作者:
og0801 時間: 2008-12-11 03:21 PM
當時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現在搞到這麼難看
當初也始料未及
不管怎麼樣
我想法官應該也不好判吧
畢竟愛情容易讓很多事情都沖昏頭
我覺的啦
現在最主要的是想辦法把生意做起來
至於提告部分就由法院來定奪吧
畢竟............他們睡過......
作者:
張小純 時間: 2008-12-11 03:37 PM
og0801 發表:
當時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現在搞到這麼 ...
幹麻講的那麼白~~

作者:
og0801 時間: 2008-12-11 03:41 PM
誰叫你反白
:15 :15 :15
作者:
張小純 時間: 2008-12-11 03:53 PM
og0801 發表:
誰叫你反白
:15 :15 :15
在水版久了~~就習慣邊看文邊反白~~
這招到底是哪麼笨蛋發明的~~~:15 :15
作者:
og0801 時間: 2008-12-11 03:59 PM
張小純 發表:
在水版久了~~就習慣邊看文邊反白~~

...
應該是你老公

作者:
sen 時間: 2008-12-11 10:18 PM
我也覺得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