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台中] 被註銷牌照的老舊車輛勿任意停放,以免被處以高額罰鍰(地方稅務局) [列印本頁]
作者:
cat7779 時間: 2008-8-20 08:57 AM 標題: 被註銷牌照的老舊車輛勿任意停放,以免被處以高額罰鍰(地方稅務局)
發布單位:地方稅務局 發布日期:2008-8-19 14 : 0 |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車主主張車輛早已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因老舊不堪使用,停放巷口等待報廢,卻被稅務局處以罰鍰。
該局指出,車輛老舊不堪使用,應依法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千萬別以為車輛經逕行註銷牌照後,已未課徵使用牌照稅,只要不要將車輛開上路,即無違法,而任意停放路旁。因為除公路、街道外,巷弄、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的地方,均屬於公共道路的範圍。此外,車輛停放路旁也是使用的態樣之一,一旦被查獲,仍會被認定有使用公共道路之事實,而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處以罰鍰並追補本稅。
稅務局提醒車輛所有人,車輛有老舊不堪使用情形,應將號牌繳回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可別隨意棄置路旁,否則被查獲處以高額罰鍰並追補本稅時,可就後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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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台中市政府網站http://www.tccg.gov.tw/sys/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8aa65fb:6dd3&theme=tccg&layout=
作者:
jason05122 時間: 2008-8-20 12:25 PM
常常看到..停車位以經不多了還一直佔用停車位勒.本來就要積極一點告發了.
作者:
JeffreyTsai 時間: 2008-8-20 02:20 PM
cat7779 發表:
發布單位:地方稅務局 發布日期:2008-8-1 ...
支持啦....早就該做了....
像我住的附近也有幾部這樣的車...丟在路旁...
站著茅坑不拉屎...
如果挪開來...至少也是幾個停車位...
作者:
wolfram 時間: 2008-8-21 12:58 PM
那些賣房子的, 都佔用停車位, 在車上貼售屋廣告..
車窗破掉的一堆爛車....真懷疑他們是"推"過來放的....
作者:
眾志成城 時間: 2008-8-21 05:32 PM
wolfram 發表:
那些賣房子的, 都佔用停車位, 在車上貼 ...
不.....
我親眼看過是開過來的
還有一種是請拖吊車拖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