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ST LINE] 酒駕讓我覺得*老天只愛好人作伴。留壞人在人間作亂 [列印本頁]
作者:
魚潔 時間: 2008-3-7 12:25 AM 標題: 酒駕讓我覺得*老天只愛好人作伴。留壞人在人間作亂
2008/3/3清晨4點多
我的姑丈在新竹內湖附近送羊奶
很不幸的遇到一名酒駕的男性以時速120左右撞上 這是對方第2次酒駕肇事
我姑丈當場就沒有了生命跡象
而對方現在在林口長庚醫院 昏迷中
姑丈留下了他最愛的3個女人 老婆跟2個還在唸小學的女兒
而對方家屬在當天就派人來 說他們沒錢 最多就賠幾十萬
我真的很想給說這些話的人幾十萬換他ㄧ條命 看他肯不肯
其實我也清楚明白 只要對方ㄧ句沒錢或名下沒財產 即使上法院最後判賠的也不過2.3百萬最多 只要對方賴皮一點 受害者往往也沒輒
不過就是聽到那些話很火 誰願意拿一條命去換那幾十萬或幾百萬呢?
不過........人都是自私絕對不會將心比心的我很清楚
希望各位車友 為了你愛的人以及愛你的人 千萬不要喝酒開車了 因為你會害了自己以及另一個家
希望大家都平安快樂
作者:
台北Mark 時間: 2008-3-7 12:30 AM
oh my god...
sorry to hear that...

作者:
阿甫 時間: 2008-3-7 12:45 AM 標題: 我是阿甫喔.....

作者:
Te 時間: 2008-3-7 12:50 AM
酒駕真是太不應該
害死人~~
作者:
mike 時間: 2008-3-7 12:50 AM
酒駕肇事~真不可饒恕
魚潔節哀~
作者:
戴玄聖 時間: 2008-3-7 12:53 AM
對方要判死刑啦...今天早上在高速公路也看到一ㄍ疑似酒駕開車晃來晃去滴...還去撞分隔道2次..好多抄都閃的好遠唷...真的是爽在自己痛在別人..妳要節哀唷...希望會有公平的交待給你們...
作者:
陸軍中校 時間: 2008-3-7 12:54 AM
換成是我...錢我也不要了....
我就等機會撞她一家人....以牙還牙......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08-3-7 12:55 AM
酒駕肇事就已經很要不得 . 事後又沒有誠意處理還耍白爛 . 這種人真的很該死 !! :15
作者:
魚潔 時間: 2008-3-7 01:03 AM
原帖由 戴玄聖 於 2008-3-7 12:53 AM 發表
對方要判死刑啦...今天早上在高速公路也看到一ㄍ疑似酒駕開車晃來晃去滴...還去撞分隔道2次..好多抄都閃的好遠唷...真的是爽在自己痛在別人..妳要節哀唷...希望會有公平的交待給你們...
事情發生前 我就贊成死刑了
世上大多數的人都是善良的
會做壞事的人大多數通常都不會悔改
社會ㄧ直給他機會
得到的不就是好人一直犧牲 壞人依舊逍遙法外
酒駕的人有錢給錢 沒錢的關沒多久又是ㄧ條好漢 出來繼續喝繼續撞 第2次肇事 好樣的是他現在昏迷中 什麼事都不知道 爽快的咧!! 即使車主是他媽 不過那又如何 她們現在只要擺爛說沒錢就沒事 我們又可以拿她們如何?
我們就只能等著哭
我們不是第一個受害者家屬 但希望以後不要再有這種事發生了 太痛苦了
大家平安
作者:
lenin 時間: 2008-3-7 01:03 AM
我們每天處理的車禍新聞中,
九成以上都是酒駕造成的,
如果自撞害死自己就算了,
但往往都是造成無辜者的傷亡,
酒駕就算提高罰款,列公共危險罪,似乎仍無嚇阻作用,
魚潔的姑丈,因他人酒駕白白賠上一命,
請節哀!
請大家真的不要酒駕,
真的是害人不淺。
作者:
3219-JZ 時間: 2008-3-7 01:07 AM
節哀
作者:
sandoz1681 時間: 2008-3-7 01:20 AM
原帖由
魚潔 於 2008-3-7 01

AM 發表
事情發生前 我就贊成死刑了
世上大多數的人都是善良的
會做壞事的人大多數通常都不會悔改
社會ㄧ直給他機會
得到的不就是好人一直犧牲 壞人依舊逍遙法外
酒駕的人有錢給錢 ...
很討厭那些喜歡把人權掛在嘴邊上的人權團體..
在這社會上.尤其是非常非常自由的台灣..死刑還是必須的...
作者:
mou413 時間: 2008-3-7 01:27 AM
一起加油~我姐夫也是在3月3日走的
作者:
mike 時間: 2008-3-7 01:30 AM
原帖由
sandoz1681 於 2008-3-7 01

AM 發表
很討厭那些喜歡把人權掛在嘴邊上的人權團體..
在這社會上.尤其是非常非常自由的台灣..死刑還是必須的...
唉~
台灣的司法改了十年
還是四不像
現在雖然還有死刑 但是幾乎沒有法官敢判
既使一審判了 二三審還是容易被改判
聽一些前輩的說法
被告時
不用求神沒罪
去求神讓你遇到怎樣的法官吧
作者:
focuslover 時間: 2008-3-7 01:41 AM
真的有夠靠腰
被撞死家人還敢這麼囂張的態度~~~~
喝酒殺人又來了.................
要比一般案件殺人判的還要重啦.........
這款死性不改的人真腰壽~~~~~~~~~~`
作者:
我愛小佛 時間: 2008-3-7 02:55 AM
酒駕應該判「一級謀殺」
作者:
Stanley 時間: 2008-3-7 03:07 AM
原帖由
陸軍中校 於 2008-3-7 00:54 發表
換成是我...錢我也不要了....
我就等機會撞她一家人....以牙還牙......
漂亮
作者:
rorososo168 時間: 2008-3-7 03:43 AM
真的是該死!!
如果殺死人無罪..那種人真該來回輾他10次以上!!
作者:
黑色ST 時間: 2008-3-7 04:05 AM
世界上怎一堆~喝酒後還開車上路ㄉ馬路殺手~真他X廢物:15
作者:
逍遙樓主 時間: 2008-3-7 08:06 AM
請節哀
喝酒肇事造成傷亡者理應判處死刑啦
作者:
stds 時間: 2008-3-7 09:28 AM
先去聲請假扣押再說
作者:
Pharaoh 時間: 2008-3-7 09:36 AM
別傷心了
作者:
惠子~ 時間: 2008-3-7 09:42 AM
原帖由 我愛小佛 於 2008-3-7 02:55 AM 發表
酒駕應該判「一級謀殺」
+1
請節哀..

作者:
specter9897 時間: 2008-3-7 09:50 AM
有時候真搞不懂那些人權團體是怎樣....
強劫可以原諒...
放火可以原諒...
姦淫擄掠可以原諒...
累犯者要再多一點用心原諒...
那被害人的心情勒.....唉~
作者:
lsk810108 時間: 2008-3-7 10:04 AM
酒駕開車的人就應該給他一次非常慘痛教訓
沒有藉口,這樣的行為已經有預謀謀殺
等到出事,撞到人才來判刑處罰一切都太晚
酒駕~~~硍 抓到不就罰點錢......撞死人也沒差又不是自己死
別人喪失自己心愛的家人,你勒??
想到這種自私的人就感慨萬分~

作者:
Michael0825 時間: 2008-3-7 10:36 AM
很遺憾又聽到這種酒駕肇事的事情...
其實很多酒駕肇事者都是一犯再犯, 讓人不解的是這樣的人為何仍在道路上駕駛 ?
可見這樣的人並不在乎法律的規範, 即使吊銷駕照仍會無照駕駛 !
或許酒駕肇事撞死被害者以過失致死來起訴容易導致刑罰過輕,
給肇事者警惕過輕, 導致這類意外車禍事故頻傳, 這應該是可以檢討的...
而這個社會沒有懺悔羞恥之心的也是大有人在..
往往肇事者本身或其家屬不知檢討悔過, 卻反過來脫罪卸責, 甚至擺爛放話..
這樣的人終究要為自己的行為付上代價的 !!
生命是無價的, 是難以用金錢衡量的..
盼望魚潔及親人節哀及平安妥善辦理後續事宜, 並能在法律上爭取自身權益..
另外也提供一點小意見, 有關賠償事宜, 若是經由調解委員會可能會早一點有結果..
若是走上民事法庭可能會費時耗力.... 當然若是調解不成, 還是須打官司的 !
也希望各位車友, 若偶爾小酌一下而不適宜開車時,
盡量不要逞強, 最好請家人或朋友開車接送較好 !
珍惜自己的生命, 也尊重他人的生命 !
作者:
zerowing 時間: 2008-3-7 10:39 AM
願姑丈一路好走..............
對方家屬的態度真是令人反感............
強制險理賠就不只幾十萬了.....還講那種無賴話.........
作者:
ja1210 時間: 2008-3-7 10:45 AM
原帖由
魚潔 於 2008-3-7 01

AM 發表
事情發生前 我就贊成死刑了
世上大多數的人都是善良的
會做壞事的人大多數通常都不會悔改
...
我也贊成死刑
但我對下面這句話感到不妥 會做壞事的人大多數通常都不會悔改
不一定,勿預設立場
作者:
wangakai 時間: 2008-3-7 10:50 AM
酒駕跟集體飈車都是不好的!
作者:
hiei 時間: 2008-3-7 11:06 AM
原帖由 rorososo168 於 2008-3-7 03:43 AM 發表
真的是該死!!
如果殺死人無罪..那種人真該來回輾他10次以上!!
不用為這種人浪費油 環保一點 一次重點解決:15
酒駕的人 趕玲羊
作者:
雄 時間: 2008-3-7 11:28 AM
原帖由
sandoz1681 於 2008-3-7 01

發表
很討厭那些喜歡把人權掛在嘴邊上的人權團體..
在這社會上.尤其是非常非常自由的台灣..死刑還是必須的...
那被害人的人權勒...
是不是人死了就沒人權......:15 :15 :15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08-3-7 12:04 PM
酒駕唯一死刑!看誰還敢
罰錢罰再多有個屁用,呸!
作者:
Asuradagpx 時間: 2008-3-7 12:19 PM
1.節哀順變
2.詢問一下懂法律的朋友,能不能先申請將對方的財產涷結
3.和對方家屬談判時要錄音,証明牠們毫無悔意,也沒有誠意解決問題
4.態度要強硬一點,但切記不要做言語和肢體上的攻擊
5.這種人欠教訓,告到底:18 :18 :18
作者:
kingyew 時間: 2008-3-7 12:30 PM
送羊奶
應該也是屬於M型社會中努力賺錢養家的經濟支柱型吧...
現在很多人錢,房子都是在老婆的
如果酒駕撞死人,索賠他本人就是沒財產
被害者也是求償無門
有沒有法律專家支援提醒一下應該先做什麼動作
作者:
miyaco 時間: 2008-3-7 12:40 PM
這麼辛苦為了家計努力著
卻被不負責任的酒醉駕駛斷送生命
唉.....何必這樣害人呢.....
請節哀阿....
傷心.氣憤之外
更要幫姑姑走過這個階段
以後的路更辛苦了...
堅強!堅強!......
作者:
lenin 時間: 2008-3-7 12:53 PM
為了不讓ST-Line跟飆仔劃上等號,
未來不舉行任何夜間漫遊活動,
要開車的人,
請各自約一下,
集體出遊,請大家注意行車安全。
作者:
jackie13 時間: 2008-3-7 04:48 PM
請節哀~~~
我是上星期三凌晨在竹北光明六路上下班時也是被酒駕違規逆向的撞到而發生車禍。幸運地我只有小佛受傷而已。想到酒駕那些人的惡形惡狀~~~真的是感到非常的憎恨。
願你心情儘快平靜下來~好好地陪伴親人走出傷痛~
附註:趕緊將對方的財產申請假扣押。
作者:
連結車 時間: 2008-3-7 08:58 PM
原帖由 specter9897 於 2008-3-7 09:50 發表
有時候真搞不懂那些人權團體是怎樣....
強劫可以原諒...
放火可以原諒...
姦淫擄掠可以原諒...
累犯者要再多一點用心原諒...
那被害人的心情勒.....唉~
所以想犯罪的人
盡量找那些人權團體的家人
看看人權重要還是家人重要
作者:
魚潔 時間: 2008-3-7 10:46 PM
對於會做壞事的人大多數通常都不會悔改這句話 我針對的是性侵害及酒駕這2種人 不知怎樣再犯機會很高 如有失言 多包涵
由於家裡有2個小朋友 姑姑上班薪水也不夠付安親班那些錢 因此就乾脆在家帶小孩
所以經濟重擔就落在姑丈身上 早上送羊奶 正職是廚師 雖然強制險跟自己的保險會有錢下來 不過一個表妹小六ㄧ個小三 未來的路真的很辛苦
雖然我爸第ㄧ時間就下新竹陪姑姑作筆錄處理事情
不過震撼太大 姑姑還沒辦法接受事實 當天對方家人就來了 說要幾十萬賠我們就算了 就因為當天就這樣講 更讓人感受不到她們的誠意
現在我想請教的是
車主是肇事者媽媽 而肇事者現在在長庚醫院依然昏迷中 如果他掛了 我們可以跟車主求償嗎?因為他媽名下有房子 目前想到的就是替姑姑爭取多一點錢 免得沒了依靠 身上又沒錢
現在他老婆出來說她們有2個小孩要養 他小叔的2個孩子也是他們要養 他們沒有錢之類的
ㄧ直叫我們趕快去調解會那邊 趕快把事情處裡好 不過就是感受不到他們有想要解決的誠意
我知道一打官司其實會沒完沒了 對小孩跟我姑姑也不好 不過我們沒人懂到底程序要怎麼下去 又該怎麼談
不是想逼對方家人上絕路 但他們的誠意在哪?
肇事的人最爽快 撞完後就昏迷到現在 無憂無慮的
作者:
rrloo5 時間: 2008-3-7 10:48 PM
向他求償
應該是可以吧
作者:
miyaco 時間: 2008-3-7 11:26 PM
知道你姑姑家的情形 好想哭喔
有些立委服務處每周會有律師可以供民眾諮詢
我不確定是不是每個都有
不過可以去問問看
作者:
rorososo168 時間: 2008-3-7 11:28 PM
原帖由 魚潔 於 2008-3-7 10:46 PM 發表
對於會做壞事的人大多數通常都不會悔改這句話 我針對的是性侵害及酒駕這2種人 不知怎樣再犯機會很高 如有失言 多包涵
由於家裡有2個小朋友 姑姑上班薪水也不夠付安親班那些錢 因 ...
先防止對方脫產吧!
只要名下無財產法律對他就無用了
肇事者昏迷在那確實是比較爽,因為他.......
兩個家庭都毀了,雙方家人都痛苦!!
作者:
stevtang 時間: 2008-3-18 12:10 AM
可以先向法院提出向車主求償的假扣押
防止他媽媽脫產
因當事人無賠償能力時
車主為連帶賠償責任
所以各位車友借車給他人時要三思
作者:
mogwu 時間: 2008-3-18 12:18 AM
我覺得還是一命換一命的處罰最好..罰的重才會有人怕
作者:
魚潔 時間: 2008-3-18 01:33 AM
3/3出事 3/15姑丈就火化了
事後得知 肇事者再一兩公里就到家了 偏偏這麼巧碰上我姑丈
肇事者醉了開120.130 他朋友開車在後面追不到他 等他朋友趕到之後就撞到我姑丈了
他朋友沒有馬上叫救護車或報警 第一件事是回肇事者家找他家人過來 等他們又回現場時 起碼是半小時之後的事了 事後那個所謂的朋友就消失了 不過我想即使是我看到 我也會什麼都不敢說吧!! 而肇事者酒測值正確是2點多
由於對方是第2次了
加上他平時也不太負責任
對方現在是有人出來提醒我們 說他老婆已經對他很失望 離家出走很多次了
他現在又重傷 如果我們在不趕快接受他們提出的強制險150萬+不知什麼險100萬+30萬他家人支付共280萬 那就沒的談了
什麼都沒有了 他們要放棄肇事者了
而且由於肇事者有駕照 所以好像與車主無關 我們沒資格去跟車主(他媽媽)求償
我知道事情一直拖下去對我姑姑跟表妹一點幫助都沒有 上法院時間拉長傷痛更不容易遺忘
或許會妥協吧!! 不知道 我只覺得不管我如何忿忿不平 似乎都沒有用
事情後續發展就留給冷靜下來的姑姑做決定了
我相信大家除了有轎車外不少人也都是以機車代步 衷心希望大家以安全為優先 別人會不會注意安全我們不知道 但我們起碼做到自己該注意的 那比什麼都重要
希望大家平安快樂
作者:
陸軍中校 時間: 2008-3-18 01:35 AM
這些人真該下十八層地獄.....:15 :15 :15 :15 :15
作者:
sunglan.ts 時間: 2008-3-18 11:30 AM
原帖由
stevtang 於 2008-3-18 12

AM 發表
可以先向法院提出向車主求償的假扣押
防止他媽媽脫產
因當事人無賠償能力時
車主為連帶賠償責任
所以各位車友借車給他人時要三思
+1 而且動作要快
對方是累犯 車主不能以無法控制駕駛者來推卸責任
所以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此外 看看對方有無保險
賠償金額應該是 保險理賠金+肇事者的私人道義責任賠償
擅用法律及假扣押 可以讓傷害減至最低
另外 喜歡用別人姓名購車省保險或經常借車給人開的車友
亦請三思 車主是需負責的
適當的保險 可以協助你度過意外的難關
但是酒駕肇事 保險是不理賠的
所以酒駕實在是天打雷劈之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