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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風之城] 悶~到爆~~車被撞(給個意見吧) [列印本頁]

作者: Focus-小白    時間: 2007-11-17 11:33 PM     標題: 悶~到爆~~車被撞(給個意見吧)

今天下午四:二十分左右~在竹北....被一輛機車撞到~~~~
我的小白整個前輪受損(需要定位,鋁圈刮痕..開起來方向盤是歪的 ),駕駛座車門凹陷,前葉板凹陷~~ 整個就是悶~~ 我是保乙式全險~~
今日小弟在直線道非雙黃線,對向無車,看後照鏡沒車,打方向燈準備迴轉,車身過一半,後面就有一輛機車騎很快的從左方衝過來撞上(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小弟心想先看人有沒有事,就馬上打電話向警察報案,在打給保險公司,警察來之後量了一下事故現場叫我和當事人過去警局做筆錄~但我還是帶撞我人去醫院檢查無事之後就到警局,但小弟納悶的是~警察說有兩個選擇..
1.私下和解~一樣做筆錄..不開單(心想幹嘛要開單,我又沒違規)~~
2.開單:我問了一下要開什麼??警:開..1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 2過失使人受傷???(是這樣開單的嗎???)

我已不開單為原則說哪我們私下和解,但還是有做筆錄~~但..如果

要和解要簽和解書或........我好像只簽筆錄的未簽到什麼和解書

之後我就回家了..想想不對~我幹嘛要和解~結果再打給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別和解...等禮拜一保險公司來與撞我車的人談~~~~

哪我這樣要負什麼責任嗎??? 我沒有簽和解書~~~但口頭我有這麼說:那私下和解,但禮拜一在我保險公司在與你談,你的機車修護方面~~~~要怎麼辦~??

這樣能趕在12/1日前交車嗎~???
作者: 阿PO    時間: 2007-11-18 01:39 AM

對向無車,看後照鏡沒車,打方向燈準備迴轉,車身過一半,後面就有一輛機車騎很快的從左方衝過來撞上(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


這我有經驗 真不隻到機車是哪出現的 XD
作者: Focus-小白    時間: 2007-11-18 01:57 AM

原帖由 阿PO 於 2007-11-18 01:39 AM 發表
對向無車,看後照鏡沒車,打方向燈準備迴轉,車身過一半,後面就有一輛機車騎很快的從左方衝過來撞上(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


這我有經驗 真不隻到機車是哪出現的 XD


作者: ppowerjason    時間: 2007-11-18 05:15 AM

疑問一:為何機車會從左側出現?(是機車行駛快車道,還是你行駛機車道迴轉)
作者: kevinyao    時間: 2007-11-18 08:50 AM

如果照你的敘述轉到一半被撞到駕駛門
除非你是在外線迴轉,不然那台機車一定就是逆向超車<--他死定了
1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 2過失使人受傷???<---第一項條伯伯可以開,第二項不行吧
且指的開單是指報案三聯單吧,
可能條伯伯看你不懂又想吃案,所以~~就呼嚨你
我第一次被撞也是沒給三聯單,還是保險公司的人當場提醒要拿才來辦出險
有保險就別和解,因為後續問題很多
有的會獅子大開口<---可能有人會技術指導
我保險的意義就是在
一、懶的和事故的人在那喬事情
二、也是保護自己花小錢買個安心
保險公司有專門的人會弄,你就交給他們
什麼都自己來就不用保險啦~~
作者: Focus-小白    時間: 2007-11-18 01:09 PM

原帖由 kevinyao 於 2007-11-18 08:50 AM 發表
如果照你的敘述轉到一半被撞到駕駛門
除非你是在外線迴轉,不然那台機車一定就是逆向超車<--他死定了
1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 2過失使人受傷???<---第一項條伯伯可以開,第二項不行吧
且指的開單是指報案 ...

但我只友做筆錄..沒拿到什麼報案三聯單
作者: 樺哥    時間: 2007-11-18 09:04 PM

我那時也只有做筆錄
沒有報案三連單
你如果沒錯 為什麼是過失傷害??
哪裡有過失??
對方可能會獅子大開口~要注意!!
交給保險公司吧~~
因我就被坑過....
作者: az126001    時間: 2007-11-18 09:22 PM

台灣法律有漏洞...
也許刑事上 吳肇事哲任....
但是很機車的...如果他受傷了 它可以告妳傷害= =''

就跟傳說中的酒駕狀路邊沒違規的車....還要陪給那個酒駕的一樣ˊ.ˋ


哪天我缺錢就去挑一台bmw來撞好了

開開玩笑
作者: 樺哥    時間: 2007-11-18 09:28 PM

原帖由 az126001 於 2007-11-18 09 PM 發表
台灣法律有漏洞...
也許刑事上 吳肇事哲任....
但是很機車的...如果他受傷了 它可以告妳傷害= =''

就跟傳說中的酒駕狀路邊沒違規的車....還要陪給那個酒駕的一樣ˊ.ˋ


哪天我缺錢就去挑一台bmw來撞好 ...


台灣法律是這樣喔~~
想一想 我還是覺得既然沒過失就不算過失傷害...
作者: johnsonc8102    時間: 2007-11-18 09:42 PM

原帖由 Focus-小白 於 2007-11-17 11:33 PM 發表
今天下午四:二十分左右~在竹北....被一輛機車撞到~~~~
我的小白整個前輪受損(需要定位,鋁圈刮痕..開起來方向盤是歪的 ),駕駛座車門凹陷,前 ...

1.私下和解的開單是指妨礙交通...跟什麼禮讓不禮讓沒啥關係...況解...就算開單又怎樣?6百塊而已!至於對方受傷傷害的部分,會依肇責來判定,警察大人可以未卜先知...乾脆去東門城擺攤算命好了.
2.要12/1前修好愛車,建議你跟保險公司討論,先進行出險同時請保險公司去釐清雙方的責任歸屬.但是以你的情況研判,鑑定的結果你絕對不會是百分之百免責!所以保險公司會依責任比例去向對方求償,藉以減少保險公司的損失,但這部分的錢也不會到你的口袋.
3.定位部分保險不知道有沒有負擔,這點一定要問清楚.
4.所以...乙式險不像任意險有額度的問題,只要辦出險了明年的保費折扣(或是年底可以鈑烤的片數)鐵定是沒有了,要不要把車丟著然後花時間和精力跑警局,保險公司,甚至是調解委員會,更慘一點是法院,把責任歸屬比例弄出來再修車,以便爭取隔年那幾千元保費的折扣(或是年底可以鈑烤的片數),就看你個人怎麼想了.
作者: johnsonc8102    時間: 2007-11-18 09:49 PM

原帖由 az126001 於 2007-11-18 09 PM 發表
台灣法律有漏洞...
也許刑事上 吳肇事哲任....
但是很機車的...如果他受傷了 它可以告妳傷害= =''

就跟傳說中的酒駕狀路邊沒違規的車....還要陪給那個酒駕的一樣ˊ.ˋ


哪天我缺錢就去挑一台bmw來撞好 ...

這樣你就虧大了,因為那個傳說是特例(靜止車輛停在慢車道上).最後的鑑定要依肇責來看,也就是要看路邊靜止的車輛是不是停在不該停的地方.
作者: Focus-小白    時間: 2007-11-18 11:09 PM

原帖由 樺哥 於 2007-11-18 09 PM 發表
我那時也只有做筆錄
沒有報案三連單
你如果沒錯 為什麼是過失傷害??
哪裡有過失??
對方可能會獅子大開口~要注意!!
交給保險公司吧~~
因我就被坑過....

因為他跌倒~有擦傷~~~我還送他到東元醫院~~~擦藥花了我急診費750~~~
作者: johnsonc8102    時間: 2007-11-18 11:35 PM

原帖由 Focus-小白 於 2007-11-18 11 PM 發表



因為他跌倒~有擦傷~~~我還送他到東元醫院~~~擦藥花了我急診費750~~~

留下收據,可以由強制險來辦理出險,別忘記自己的權益喔!
作者: Focus-小白    時間: 2007-11-19 05:02 PM

我的愛車於今天去修車廠維修~就等保險公司到維修場看車~~維修
作者: feeder    時間: 2007-11-19 10:21 PM

原帖由 Focus-小白 於 2007-11-18 11 PM 發表



因為他跌倒~有擦傷~~~我還送他到東元醫院~~~擦藥花了我急診費750~~~

雖然我不是什麼專家拉

但我也有一些小經驗

就連一樣是機車撞機車  我的GTR被一個銀行上班死老女人的迪絕撞到

警察一看到

竟然還說阿我的車看起來也沒有事  

畢竟人家受傷了  

你就別再要求了

我想說 這樣說也對

結果隔天他就打電話來說他暈眩 腦震盪 什麼骨頭都斷光光 肩膀都脫臼

他X的 昨天怎麼什麼問題都沒有

我爸就說好阿  那麼多問題大家法院上解決  

他的先生突然就說什麼問題都沒有了  只有一些基本的醫藥費了



因為聽到你說你還送他去醫院  所以有感而發

當時情況我不知道

但他會撞到你的駕駛座的門

那就像Jason大說的:是機車行駛快車道,還是你行駛機車道迴轉???

1.如果是快車道  那他撞死好了           最好是機車可以騎到快車道    很北七耶

2.如果是慢車道  那他還是撞死好了    騎慢車道是會煞車煞不住撞到的喔?  更北七了

所以我覺得你是沒有錯的  錯就錯在你是大車 他是小車  所以你吃虧

但你事發當時  應該也要去醫院檢查一下(現在講這個有點馬後砲 但各位車友可以學習)

跟醫生說你頭部暈眩拉  心靈受創拉  心跳速度太快拉 什麼這裡痛拉那裡痛拉

也就是不管怎樣你也要有一份醫院證明的單子

你就想辦法也弄一份  這是我父母親交我的  

當對方獅子大開口的時候  法院看的是你的醫院證明

你都沒受傷  對方雖然也沒受傷卻能證明他殘廢了  那你就完了  輸定了
作者: bd    時間: 2007-11-27 10:50 PM

大大  有後續嗎

希望已順利解決了
作者: 小鴻仔    時間: 2007-11-30 10:28 PM

我11月26號晚上9點在竹北被撞ㄌ
還有FSCㄉ貼紙ㄇ
我要貼
抱歉唷
我沉太久ㄌ
作者: ppowerjason    時間: 2007-11-30 11:36 PM

老吳應該還有
作者: 小鴻仔    時間: 2007-12-14 04:11 PM

老吳還有喔
那就請老吳通知一下阿
還有啥顏色的ㄚ
作者: bugi0217    時間: 2007-12-21 03:43 AM

看了一下你們的狀況..大致上有了解一些...
但順便請教..那三聯單..是警察筆錄完會直接開嗎?
還是要跟他要?..那如果警察刁難不給ㄋ??

因為我之前給一個同事(剛滿十八歲弟弟)載有騎車被從巷子從左側逆向衝出的阿柏撞到
阿柏是當場吐血躺在地上申吟..
載我的弟弟則沒事
我怎是左腳指小骨裂
左大腿腫起幾乎快一個月沒法去上班因為不能走路

重點是..阿柏去醫院檢查完沒事躺在病床玩手機
我也躺在床上哀嚎..因為超痛ㄉ不能亂動
警察問我要不和解
我那時不懂
但也不想和解
但我又不能亂動下床去了解情形
結果都是那弟弟去用
(感覺他比我更不懂)

我就說要對方賠醫藥費
結果阿柏在警察面前又裝痛說身上沒半毛錢
警察絕得他很可憐一直叫我跟他和解
我真的不想和解因為他違規逆向

橋了半小時有
警察就說已經跟弟弟講好ㄌ還要我在一張白紙上簽名
那時什麼都不懂就簽ㄌ..後來才知道是和解書
警察就說我受傷是載我的那個駕駛人要負責
要拿醫藥費也是跟駕駛人索賠

結果也不好意思跟同事弟弟拿錢
結果一毛錢都沒拿到
就莫名其妙受傷兩份兼差工作都請假在家療養一個月..

所以想問一下..如果是上述情形..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謝謝!

歹謝..有感而發..講了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