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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把妹必讀聖典 [列印本頁]

作者: sam1204    時間: 2007-11-7 10:20 AM     標題: 把妹必讀聖典

這篇真是三分真理四分道理
真理是不變的
道理也是由真理延伸出來的
我覺得他說的是種戰略而不是戰術
所以大家可以參考但不是教你直接套招
心領神會一下吧




一、應該給MM留下什麼樣的第一印象(時間:剛開始接觸MM)

 1、我認為最關鍵的,是要讓MM看到你的上進心。

   男人的最大魅力在於事業有成,年輕人工作時間不長談不上「有成」,

這時候你就要讓MM覺得你是個有上進心的人。

   別的可以胡說八道,但這個問題不能含糊,你一定要告訴MM,你對未來充滿信心,

你不滿足於現狀,並且你已經有了長遠的計劃,總之你的未來不是夢。

 2、要顯得有信心、有責任心

   不要像個小孩子,女孩子都很懶希望能找個依靠,你要拿出自己的信心和責任心來。

   有一個錯的選擇總比沒有選擇要好的多。

 3、不要太正經,但也不要太隨便

   該正經的地方就正經,該調侃的的時候就調侃。

   女孩子都喜歡有點玩世不恭的男人,所以別顯得對什麼都特別在意,那樣太呆板。

4、顯得成熟一點

  遇事鎮定、從容不迫的男人對MM有致命的吸引力。

二、如何與MM展開進一步接觸(時間:開始追的階段)

 1、這個階段最關鍵的是不能著急,不要把事情弄的那麼清楚,

讓人家一眼就能看出你在 追人家。

   想一想,一般人都不會一眼就看上你,但也不會看一眼就討厭你,

都是老百姓家的孩子(除非你長得像周潤發劉德華或者凱文科斯特納),

好感是需要隨著瞭解的不斷增加而實現的,所以問題的關鍵是你要得的進一步發展的

機會。

  站在女孩子的角度替人家想一想:你這麼直接了當的衝過來要搞對象,

女孩子肯定有心理壓力。這要是接觸一陣後發現不喜歡你,那不就成了耍你了麼?

所以如果你開始就擺出志在必得的姿勢出來,基本上會被立刻悶回去。

2、要低姿態起步

   首先要把關係定位成「朋友」,本來是「普通朋友」,你希望成為「好朋友」,

有品味的還可以要求對方成為「紅顏知己」什麼的,總之千萬不要說「追你」。

   你想想,你如果根本不提「追」,那麼女孩子也就更沒機會「拒絕」你——

你沒追她怎麼拒絕你?!

   這樣可以減輕女孩子的心理壓力,使你們能順利的交往下去。

不要幻想認識三天就答應嫁給你,要充分的交往、瞭解,感情不是憑空產生的。

 3、交往的過程中不要太急躁

   要有張有弛,不要整天纏著人家,誰這樣對你,你也會膩。我有個好朋友對我說,

追女孩子的關鍵是八個字—— 「忽冷忽熱、欲擒故縱」

(這是我同學多少年心血的結晶)。

   你整天纏著人家自然不覺得你好,你適當的冷個一兩天,

女孩子就會想起你在的好處了。

   還有就是不要拿出「非你不娶」的志氣來,太掉價了不好,有時候可以耍點花招。

 4、要適當的創造機會

   前面說了,不要使事情立刻變成「你在追別人」,

而你又需要得到接近女孩子的機會,這時就要看你的創造力了。

   你可以搜集情報,想辦法把守株待兔變成一場邂逅;

也可以裝做漫不經心的找出最最充足的理由邀請對方和你一起做什麼事。

   總之這個是最有技術含量的地方,實在不行可以找前輩請教。

 5、切忌切忌:隨便送人家禮物是不禮貌的

   有些人追女孩子心切,喜歡經常買東西送人家,殊不知追女孩子最忌諱這個。

   俗話說「無功不受祿」,你這樣送人家東西就是在施加壓力,人家會覺得欠你的,

所以會 想辦法還給你,如果沒辦法還給你就會想辦法不和你交往,

免得總是欠你人情。

   如果你想顯示自己的誠意,倒不妨請女孩子一起消費,比如說找好的餐廳吃飯,

或者找貴 的地方一起玩什麼的,女孩子自然能看出你花了很多錢,

但錢終究是兩個人一起花了而不是變成東西帶回家。

三、「女朋友」到底是什麼?

 1、「女朋友」是一種事實,而不是一份承諾

  你和女孩子開始交往,從「普通朋友」變成「好朋友」,

再到「非常非常好、無話不談的朋友」,某一個陽光燦爛的午後,

你「不小心」拉了她的手;「月上柳梢頭」,你突然襲擊吻了她。

這時她就已經是你的女朋友了,無論她是否承認,她心理已經認為你是他男朋友了。

   我知道最高明的,直到上床了都沒問過「你是否願意做我女朋友」,

最後還是女孩子急了 :「你怎麼還不求我做你女朋友啊!」

所以說,千萬不要急於把窗戶紙捅破,情況越朦朧對你越有利。

 2、「表白」是什麼?

   前面說了,表白實際上就是一個形式而已,正確的順序應該是:

事實上已經成為你女朋友 了,你才能向人家表白,水到渠成。

很多人弄不明白這個問題,總以為人家先答應做自己女朋友,然後再如何如何,

我只能說非常非常「單純」,也非常非常「愚蠢」。

3、有沒有「迫不得已非表白不可」的時候?

  有,比如說出現第三者,或者你和女孩子關係沒有成熟但兩個人可能分開一段時間。

  這時候的表白就是條件不成熟的表白,風險非常大,類似於下圍棋的時候形勢嚴峻,

落後的一方迫於無奈放出「勝負手」,贏了就贏了,

輸了也只能說「倒霉都是天生的」。

 4、「愛」字不要輕易出口

經常看見論壇出現「大膽的表白」,說實話我真的認為這是非常不成熟的一種表現。

「愛」是一個神聖的字,意味著追求,也意味著承諾,甚至體現出一種責任。

   隨便說「愛」的男人是不負責任的。

四、文明戀愛,不可強求

 1、不是每個MM都能追到手的

   好女孩子總會有很多人追,不可能遂了每個人的心願,總會有失敗者。舉個例子,

就算你刻苦鑽研掌握了最搞超的追MM原理,你一樣追不上TWINS裡的任何一個。

  換個角度考慮問題,一個小學沒畢業的農村小保姆,即使對你再好,

每個月賺600給你買700的禮物(透支),願意為你「當牛做馬」,你也不會愛上她。

如果她每天哭哭啼啼的纏著,你肯定覺得煩。

  所以說愛情是需要物質基礎的,至少需要平衡。

 2、追MM做是一種嚴肅的社會活動

千萬不要把人家搞煩了,要給自己留後路。大丈夫何患無妻?有些MM確實勢利眼

(少數),如果不服氣,你可以發憤圖強,用事實證明「她當時瞎了眼」,

絕對不要誤人誤己。

  最後補充一點千萬不要在MM面前顯得憤世嫉俗,憤世嫉俗有時候意味著「你很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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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完是不是有點懂了呢?

好好加油吧
作者: Jungu_chen    時間: 2007-11-7 11:24 AM

~~~這個看法我認同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07-11-7 12:14 PM

我要把它列印下來 . 每天拜讀一次 !!
作者: hasegawa105    時間: 2007-11-7 01:09 PM

看完後~~~有點汗顏
年少輕狂不董事時,曾犯下文中的許多錯誤
但~~現在副駕已有人坐許久了~~~哈
不過這真的是一篇值得仔細拜讀的教戰手冊呀
作者: d2d2kevin    時間: 2007-11-7 08:24 PM

看完了...還蠻實用的
只是遇到對象時不知道還記不記得這些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07-11-7 08:32 PM

原帖由 Ben.chung 於 2007-11-7 12 PM 發表
我要把它列印下來 . 每天拜讀一次 !!

印下來有什麼了不起
我還已把它給護貝起來
供上三柱香了
作者: Vincent    時間: 2007-11-7 10:18 PM

原帖由 小老師 於 2007-11-7 08:32 PM 發表


印下來有什麼了不起
我還已把它給護貝起來
供上三柱香了

這都沒啥了不起............
要活用........要活用啊~~~~
作者: 阿甫    時間: 2007-11-7 11:53 PM     標題: 我是阿甫喔.....

呵呵...
這篇應該要置頂.

真的是太實用了
作者: shark126    時間: 2007-11-8 12:15 AM

膜拜中...........
作者: 黑皮    時間: 2007-11-8 10:33 PM



sam的經驗值很高哦

是說
看完覺得是有3分真理與不變的道理

幫你推一下
作者: 陸軍中校    時間: 2007-11-9 01:50 AM


作者: 帥可愛    時間: 2007-11-9 09:43 PM

說的真有道理!
想當初小時候也是因此受了很多挫折才領悟到以上的道理!
不過,我到認為,雖然很多人看了會覺得很有道理,但最終還是需要自己碰到了、有深刻體認了、才能成為自己的經驗!
好的文章也只是讓你有個參考,但是要實際去運用自如,事實上還是需要去碰碰釘子才會知道的!
作者: 惡作劇之吻    時間: 2007-11-9 11:12 PM

這篇太晚PO了!事情發生了才看到,為時以晚!我只想哭!!
作者: sam1204    時間: 2007-11-10 12:07 AM

原帖由 黑皮 於 2007-11-8 10:33 PM 發表


sam的經驗值很高哦

是說
看完覺得是有3分真理與不變的道理

幫你推一下

你要學會知道別人會怎麼把你唷
作者: sam1204    時間: 2007-11-10 12:08 AM

原帖由 帥可愛 於 2007-11-9 09:43 PM 發表
說的真有道理!
想當初小時候也是因此受了很多挫折才領悟到以上的道理!
不過,我到認為,雖然很多人看了會覺得很有道理,但最終還是需要自己碰到了、有深刻體認了、才能成為自己的經驗!
好的文章也只是讓你 ...

人不輕狂枉少年
失敗挫折是年輕人的本錢
作者: sam1204    時間: 2007-11-10 12:09 AM

原帖由 惡作劇之吻 於 2007-11-9 11 PM 發表
這篇太晚PO了!事情發生了才看到,為時以晚!我只想哭!! :1 ...

沒關係
下次就知道了
作者: Pharaoh    時間: 2007-11-25 04:45 AM


作者: FSC9732    時間: 2007-12-19 05:07 PM

果然頭頭是道  山姆大溼果然是大師

這等高見 令小弟頓悟乍開這等把咩哲理

怎會在這邊該我巧遇呢?

不過在暈了頭的情況下 失敗的大家  也要勇敢的站起來呀。~~~~~
作者: 陸軍中校    時間: 2007-12-19 10:54 PM


作者: 丸*    時間: 2007-12-20 02:09 AM

說的太~~~~~~~~~貼切了
掌聲鼓勵鼓勵
作者: t460530    時間: 2007-12-21 01:48 PM

哈哈哈~~好文章!!推啦!!受用喔~~哈哈~~
作者: 海寧    時間: 2007-12-22 01:10 PM

對SAM的景仰真是有如黃河氾濫一發不可收拾
又有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