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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士幫] 搞車震》車內激情被偷窺 沒犯法 [列印本頁]

作者: eternityarts    時間: 2007-10-12 05:41 PM     標題: 搞車震》車內激情被偷窺 沒犯法




搞車震》車內激情被偷窺 沒犯法

更新日期07/10/10 07 記者:記者陳崑福/屏東縣報導



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說,車床族在路旁大搞激情,除非路過民眾一眼即可共見,行為又嚴重脫序,否則並不構成公然猥褻或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等問題。


至於偷窺車床族是否涉及刑責?屏東地方法院庭長潘正屏說,若他們以裝弄鬼神的方式去騷擾車床族,警方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否則頂多只是道德上有虧,並不涉及刑責。


因為偷窺的地點在公園旁或大路邊,屬於公共得出入場所,即使窺見車內激情,也不涉及妨害私人祕密罪。


法官表示,車內屬隱密場所,性愛過程並沒有公開,有的車床族為求隱密,還特別在窗戶裝上窗簾,因此車床行為並不涉及公然猥褻。


不過,如果車床族太過激情,在車震過程中製造很大噪音,甚至吵到附近民眾,令民眾受不了,警方即可蒐證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論處。


潘正屏說,車廂視同個人私密空間,除非有明顯犯罪情事,如蛇行、飆車等行為,警方才可攔截檢查。否則即使明知車內有人,也不能要求車主開門受檢,也無權檢查後行李箱。


屏東警分局長葉明潭說,車床族在車內「做愛做的事」,除非違規停車,警方可以開單告發或勸離,或以安全理由進行道德勸說,否則無權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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