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K.H.H] 來團購這個好了..... [列印本頁]
作者:
小P 時間: 2007-10-1 10:17 PM 標題: 來團購這個好了.....
我有朋友他家開民營加油站的
剛剛去加油跟他聊到油爆貴
有沒有比較便宜的油可以加
他說有..如果要..整車...那一車就算我的
要團購一下嗎???
以他家的批發價.每公升可少3.5~4元
作者:
Pharaoh 時間: 2007-10-1 10:24 PM
團購汽油??
一整拖拉庫~~~~??
作者:
我的小藍 時間: 2007-10-1 10:33 PM
哇,團購整台油灌車唷,實在是太強了
整台油灌車需要幾台小佛分丫
作者:
c.ch 時間: 2007-10-1 10:36 PM
這個很屌ㄟ~
應該沒人想的到吧~

作者:
小P 時間: 2007-10-1 10:45 PM
沒錯...整台油罐車的
他說他家都是19000公升的車來加
一台45公升來算
可以加422台:&30
很智障的想法...哈...大家笑笑就好
作者:
djamel710 時間: 2007-10-1 11:00 PM
哇靠.....真的笑了
作者:
陸軍中校 時間: 2007-10-1 11:03 PM
會不會買到假油啊.......
作者:
我的小藍 時間: 2007-10-1 11:06 PM
原帖由 小P 於 2007-10-1 10:45 PM 發表
沒錯...整台油罐車的
他說他家都是19000公升的車來加
一台45公升來算
可以加422台:&30
很智障的想法...哈...大家笑笑就好
開去大會師丫,反正北部南部人這麼多
加滿油開回家還能撐一陣子,我是認真的唷!!
不過油灌車上記得貼家貼丫
作者:
qoo_alex 時間: 2007-10-1 11:17 PM
如果團購成功的話,那真的是史上第一人了。
一定要找金氏記錄來,然後422台排著等加油...多壯觀阿!!
到時候我也要去參一咖~~
作者:
阿和 時間: 2007-10-1 11:24 PM
這個屌~有夠猛的團購!!!
作者:
小P 時間: 2007-10-1 11:25 PM
原帖由
陸軍中校 於 2007-10-1 23

發表
會不會買到假油啊.......
你不知道批發價比零售價便宜嗎
作者:
pioneer21t 時間: 2007-10-2 08:50 AM
真厲害,
作者:
bennett 時間: 2007-10-2 08:56 AM
這個酷~~~
我這邊可以支援三台車以上~
來吧~
作者:
a290861 時間: 2007-10-2 08:56 AM
好奇的插個嘴嘿!!不知道誰要排第422號車加油??
(一臺車花一分鐘加油~也要等421分鐘才加得到油~也就是七小時以後):&30 :&30 :&30
作者:
scsi 時間: 2007-10-2 09:11 AM
原帖由 a290861 於 2007-10-2 08:56 AM 發表
好奇的插個嘴嘿!!不知道誰要排第422號車平n等421分鐘才打N是七小時以後):&30 :&30 :&30
就像是醫院掛號一樣,拿到號碼後,估一下時間在過來就行了,過後的就往後排,這樣就不會浪費時間了

作者:
小P 時間: 2007-10-2 04:37 PM
原帖由 a290861 於 2007-10-2 08:56 發表
好奇的插個嘴嘿!!不知道誰要排第422號車平n等421分鐘才打N是七小時以後):&30 :&30 :&30
ㄏㄏ
油罐車的油管是一般加油槍4倍粗
洩油很快的
作者:
kayato 時間: 2007-10-2 07:12 PM
哇 這ㄍ團購真ㄉ屌
可以接受刷卡ㄇ

作者:
kingmiss 時間: 2007-10-2 10:04 PM
這個酷~~~~
中油卡可以累積點數嗎?
還有送面紙或是礦泉水嗎
作者:
Pharaoh 時間: 2007-10-3 12:40 AM
原帖由
kingmiss 於 2007-10-2 22

發表
這個酷~~~~
中油卡可以累積點數嗎?
還有送面紙或是礦泉水嗎
價格已經有優惠了
要面紙或礦泉水,請先自備
再假裝是加油送的~~~~~~

作者:
小P 時間: 2007-10-5 03:48 AM
今天跟我朋友討論到要不要搞一台去大會師
他的回答是
肖ㄟ喔.....抓到罰單的金額不小ㄟ
沒有司機願意做的
作者:
小P 時間: 2007-10-5 03:59 AM
補充
石油管理法
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
違法經營汽、柴油或供車輛使用之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務。
處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所以還是乖乖去加油站加油好了:&30 :&30
作者:
Pharaoh 時間: 2007-10-5 08:08 AM
罰好重~~~~~~~~
作者:
阿和 時間: 2007-10-5 02:22 PM
台塑跟中油聯合壟斷市場,也應該罰一下了~:18 :18 :18
作者:
kayato 時間: 2007-10-5 07:49 PM
原帖由 小P 於 2007-10-5 03:59 AM 發表
補充
石油管理法
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
違法經營汽、柴油或供車輛使用之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務。
處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所以還是乖乖去加油站加油好了:&30 :&30
說ㄉ也是
沒這條ㄉ話早天下大亂ㄌ